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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等文件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需要,科学、规范、安全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及分工职责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考试招生各项重大事项,建立有效的试前试中试后监督保障机制,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科学,对复试过程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
学校成立督查组,委派督查员监督检查复试录取各项工作,以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
研究生院负责统筹安排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协调落实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研招远程在线面试系统”平台资源。
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复试形式按照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在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方式及时间
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两种方式,其中,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85402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085404计算机技术、085406控制工程、125300会计专业采用现场复试,其他专业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专业,选用“研招远程面试系统”作为统一的首选复试平台。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于3月25日开始进行,具体时间详见发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一志愿复试通知。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计划于4月9日左右进行。如有学科专业因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需要调剂时,则调剂通告、调剂考生复试安排等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另行通知。
三、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依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生源实际等确定复试名单。一志愿合格生源比例充足的,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存在缺额时,调剂复试比例一般不少于缺额的200%;报考同一批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达到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在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指标内优先发放复试通知,调剂复试比例一般不少于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缺额的200%,由报考学院单独组织复试,学校统一排名录取。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及学校各学科专业生源、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沈阳理工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详情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在国家分数线(A类考生)单科分数线基础上降低10分,总分降低20分。
四、复试内容、分数构成及要求
(一)复试科目考核
1.复试科目笔试
每个复试科目笔试时长9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试卷由招生学院负责在复试科目试题库中随机抽取组卷产生。
适用于采用现场复试的学科专业。
2.复试科目面试
时长原则上不少于1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试题由招生学院负责在复试科目试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适用于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学科专业。
3.加试科目考核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加试科目考核方式与复试科目考核方式相同。试题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二)综合面试
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满分120分,合格线72分。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运用能力、专业知识及基本技能、综合素质和能力三个方面。
(三)具体要求
1.招生学院按照“三随机”工作机制组建考核组,每个考核组人员5人或7人,其中设组长1人,并指定1名秘书做复试记录,考核组对每名考生的作答情况要有现场记录和评语,复试全程要做好录音和录像。
2.在进行现场/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复试考生要按照随机选定的考生次序,依次进入现场/视频考场,与复试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3.复试评分标准
(1)复试科目能力与水平(满分100分)
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2)外语运用能力(满分30分)
外语运用能力测试主要包括:外语口语能力测试、专业外语掌握程度。
外语口语能力测试主要考查三个方面:
A.语法与用词的准确性、语法结构的复杂性和词汇的丰富程度以及发音的准确性;
B.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
C.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诸多因素来测评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
专业外语掌握程度主要考查考生对外文专业资料的阅读和翻译水平。
(3)专业知识及基本技能(满分60分)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30分)
结合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材料,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注重考查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等内容。
五、成绩计算及复试总成绩占比
(一)全日制招生专业(125300会计除外)
1.复试总成绩=复试科目笔试/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
复试总成绩占比:30.56%。
(二)125300会计专业
1.复试科目笔试成绩=时事政治笔试成绩×10%+会计学科目笔试成绩×45%+财务管理科目笔试成绩×45%;
2.复试总成绩=复试科目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3.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
复试总成绩占比:42.31%。
(三)125100工商管理专业
1.复试总成绩=复试科目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
复试总成绩占比:42.31%。
六、调剂遴选原则、调剂报名时间及说明
(一)调剂遴选原则
1.初试业务课一考试科目为统考数学的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00)、资源与环境(085700)、材料工程(085601)、化学工程(085602)除外)调剂遴选原则为,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在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实际缺额的200%发放复试通知。
其中,初试业务课一考试科目为统考数学(一)的专业,接受初试业务课一考试科目为统考数学(一)或数学(二)的考生调剂,在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对初试业务课一考试科目为统考数学(一)或数学(二)的考生,分别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统考数学(一)优先、总分由高到低且满足参加复试人数比例要求的原则发放复试通知。
2.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调剂遴选原则为,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在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按照一志愿报考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805)专业考生优先原则,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实际缺额的200%发放复试通知。
3.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调剂遴选原则为,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在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按照一志愿报考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817)专业考生优先原则,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实际缺额的200%发放复试通知。
4.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调剂遴选原则为,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在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按照一志愿报考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830)专业考生优先原则,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实际缺额的200%发放复试通知。
5.资源与环境专业调剂遴选原则为,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在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按照一志愿报考资源与环境(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857)专业考生优先原则,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实际缺额的200%发放复试通知。
6.材料工程、化学工程专业调剂遴选原则为,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在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按照一志愿报考材料与化工(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856)专业考生优先原则,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实际缺额的200%发放复试通知。
7.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调剂遴选原则为,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在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实际缺额的200%发放复试通知。
8.设计学专业调剂遴选原则为,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在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按照一志愿报考设计学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403)考生优先原则,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实际缺额的200%发放复试通知。
9.英语笔译专业调剂遴选原则为,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为英语笔译(专业代码为055101)、英语口译(专业代码为055102)专业,在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实际缺额的200%发放复试通知。
10.俄语笔译专业调剂遴选原则为,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为俄语笔译(专业代码为055103)、俄语口译(专业代码为055104)专业,在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实际缺额的200%发放复试通知。
11.会计、工商管理硕士专业调剂遴选原则为,第一志愿报考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剂(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调入),在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实际缺额的200%发放复试通知。
对报考同一批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在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存在缺额且规定调剂报名时间内,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实际缺额的200%优先发放复试通知。
(二)调剂报名时间及说明
学校第一批次调剂报名截止时间,原则上“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持续开通不低于12小时。
1.“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8日开通,学校会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及时更新学科专业调剂信息,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发布调剂通告。
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报名截止后按照本办法发放复试通知。
3.申请调剂的考生须满足学校相关学科专业调剂遴选原则。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将在复试通知发出规定时间后通过考生网上报名时预留的考生本人联系方式电话提醒考生接收复试通知,如考生仍不接收复试通知或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学校将收回复试通知。
4.调剂拟录取的考生,须在学校拟录取通知发出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完成确认,否则视为考生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将收回拟录取通知。
七、考生资格审查
1.招生学院
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网络线上审查。进入复试的考生(含经研究生院审查合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在相应批次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将下列材料按先后顺序扫描成1个PDF文件(以“一志愿/调剂资格审查材料+学院名称+专业名称+考生姓名+考生身份证号码”命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报考学院指定电子邮箱(详见表1),邮件主题格式为:一志愿/调剂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学院名称+专业名称+考生姓名+考生身份证号码。
(1)有效居民身份证人像面和国徽面两面照;
(2)往届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的学生证(包含封皮及全部内页)或加盖就读院校学生管理部门公章的在校证明;
(3)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5年6月30日前均须在有效期内;
(4)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加盖毕(结)业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最后学历阶段成绩单。
2.研究生院
负责对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资格进行网络线上审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条件的复试考生,须在相应批次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将考生本人下列材料按先后顺序扫描成1个PDF文件(以“一志愿/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查材料+学院名称+专业名称+考生姓名”命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研招办电子邮箱yzb@sylu.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一志愿/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资格审查材料+学院名称+专业名称+考生姓名+考生身份证号码。
(1)有效居民身份证人像面和国徽面两面照;
(2)入伍批准书;
(3)退出现役证;
(4)入伍前学历、学籍或证明。
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需同时参加相应学院组织的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复试前,招生学院要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复核,严防“替考”。
八、现场/网络远程复试要求
(一)现场复试
1.考生须在3月24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到报考学院报到,报到地点详见发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一志愿复试通知;与报考学院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要求做到诚信复试并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
2.考生须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安排,注意人身、财产及交通安全,如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复试导致不能录取的,结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须按照报考学院部署及要求,按时参加现场复试。
4.复试科目笔试成绩发布后,如考生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招生学院指定时间内按程序申请复核。
(二)网络远程复试
1.学校选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发的“研招远程面试系统”作为统一的首选复试平台。如首选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因网络或其他原因无法保障复试质量,招生学院需启动应急备用平台——(腾讯会议)有序组织复试工作。
2.建议考生使用笔记本电脑进行复试,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是普通PC电脑,需要另外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并具备QQ、微信视频通话功能。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为WINDOWS 8及以上版本;笔记本电脑需提前充好电,或直接插上电源使用;检查网络是否畅通,防止复试过程中断网;提前关闭无关的电脑程序。此外,考生还应准备一部具有高质量视频通话功能的智能手机,并提前安装好腾讯会议客户端、微信和QQ。
3.考生以电脑作为网络复试主设备,需要正向面对电脑,复试全程开启摄像头并使其正对考生。复试过程中,要求视频中考生界面底端始终不得高于腹部,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内。
4.复试过程中,研招远程面试系统将采集考生图像信息,并进行身份识别审核,考生复试时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耳部,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
5.复试过程中,连接登录复试系统的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严禁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切换设备窗口,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房间内的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
6.考生应在所报考学院规定时间内参加网络复试设备及平台测试,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要求。
7.考生登录“研招远程面试系统”时须认真阅读《诚信复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如违背则不予录取。
8.考生在复试开始前,须积极配合考核组进行必要的防范AI技术作弊的检测。
九、优化考生服务
学校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将强化对考生的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进入复试、确需学校提供帮助的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可在相应批次复试开始前3天,将本人书面申请书和生源地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扫描件发送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电子邮箱(yzb@sylu.edu.cn),并拨打电话(024-24686219)联系确认。
十、复试不合格的确认
1.复试成绩(包括各分项成绩:复试科目笔试/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不含合格线)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
2.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成绩低于合格线(不含合格线)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
3.复试环节中有违纪或作弊情况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
4.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
十一、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复试合格的考生,严格依据所在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排名依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依据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确定排名。同一批次复试合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在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指标内依据总成绩排名。
2.招生学院负责公示相关学科专业总成绩排名情况(含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研究生院负责公示各学科专业拟录取名单。
3.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复试中存在违规违纪情况者。
4.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招生学院负责接收并审查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鉴定材料、体检报告。拟录取考生须在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后5个工作日内,把本人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鉴定材料、体检报告(查看发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一志愿复试通知并下载模板)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以“拟录取材料+招生学院名称+专业名称+考生姓名+考生身份证号码”命名并发送至指定相应招生学院指定电子邮箱(详见表1);在新生入学报到时把上述材料原件交给招生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十二、体检要求
考生体检须在沈阳理工大学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考生必须按要求参加体检,如实填写体检信息,如发现有隐瞒严重疾病,不符合体检标准者,即使被录取,也无法取得入学资格。
十三、新生入学后复查办法
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由招生学院负责对新生个人身份信息、学历、学籍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校不予学籍注册并予以退学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四、信息公开及咨询渠道
本办法及调剂通告等信息将发布在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s://yanjiusheng.sylu.edu.cn/
联系人:王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24-24686219
电子邮箱:yzb@sylu.edu.cn
邮政编码:110159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南屏中路6号(综合楼C区315室)
表1 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联系表详见:https://yanjiusheng.sylu.edu.cn/info/1067/3022.htm
十五、其他
1.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需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辽宁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及学校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严禁泄露试题、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篡改复试成绩等违纪、违规行为。
2.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如有亲属参加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人员,则该人员不能参加学校相关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3.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复试录取过程中,如上级招生管理部门出台新的政策和部署,学校将做相应调整。
5.如复试中出现特殊情况,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依据教育部有关要求执行。
6.复试录取监督举报电话:024-24686216,024-24686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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