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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近几年的法硕考试热度来看,人数增加也意味着难度的增高,拿到基础分不难但难的是怎么能拿到理想分数?2022年的法硕考试的考情,为我们呈现了怎样的一个趋势,对2023年考试的同学而言又应该如何备考呢?那么我们将以此为基础,就是今年出现的试题进行解析。
一、题目答案解析
1、物业服务人员的义务
(1)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 人身、财产安全。
(2)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釆取合 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3)报告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 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 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4)后合同义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原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 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将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 交还给业主委员会、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或者其指定的人,配合新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 工作,并如实告知物业的使用和管理状况。
原物业服务人违反此项义务的,不得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的物业费;造成业主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在业主或者业主大会选聘的新物业服务人或者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接管之前,原物业服务人应当继续处理物业服务事项,并可以请求业主支付该期间的物业费。
(5)亲自提供物业服务的义务。物业服务人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专业性服务组织或者其他第三人的,应当就该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向业主负责。物业服务人不得将其应当提供的全部物业服务转委托给第三人,或者将全部物业服务支解后分别转委托给第三人。
2、居住权的概念特征及内容
居住权是指自然人为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的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居住权的特征包括:
(1)居住权的主体限于自然人。
(2)居住权的内容是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
(3)居住权的客体是他人的住宅。
(4)居住权的设立目的是满足权利人生活居住的需要。
(5)居住权原则上是无偿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6)居住权具有专属性,依附于特定人的身份而存在,故不得转让、继承,并因居住权人死亡而消灭。
(7)居住权是有期限的物权。
居住权的内容
居住权人享有的权利
(1)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使用的目的应当限于自己生活居住的需要,故不得出租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在权利受到侵害时主张物权保护或者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如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
居住权人承担的义务
(1)行使居住权时应当妥善使用他人住宅,避免对住宅造成损害。
(2)在双方约定有偿设立居住权的情形下,向对方支付使用费用。
二、命题趋势分析
第一题考查的是物业服务人员的义务。题目难度上而言并不难,只要背过就能够答对。由于今年考试大纲当中全新增设了一项物业服务人员的义务,因此作为一个大纲变化的考点,可靠性明显增加。这也就意味着对于2023年的同学而言,在备考过程当中要重视对于大纲新增或删减的考点。
第二题考查的是居住权的相关内容。居住权是民法典全新增设的一项用益物权。在本次考试过程当中在案例题目当中涉及到,也就意味着很多考点虽然曾经考察过,但可靠性依旧很高。很多同学在备考的时候会问到,是不是10年内的简答曾经考察过的,不会再考了。基本上是的,但不意味着其他题型不会考到。未来法硕的考察也会更加事无巨细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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