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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湖南科技大学 2025-03-25 相关院校:湖南科技大学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精神,切实规范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科学,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始终坚持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理念,着力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坚持以德为先,将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三)完善分类选拔机制。坚持以提高生源质量为核心,改进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
(四)坚持以生为本。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坚持公平、公正,完善并落实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通畅的问题反馈与处理渠道。
(五)坚持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服务。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妥善安排一志愿复试、调剂复试、录取等工作时间。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校纪委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纪委办(监察专员办)、研究生院(部)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监督电话:0731-58291337/58291312。
(三)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校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党政办公室、纪委办(监察专员办)、宣传统战部、研究生院(部)、基建后勤处、保卫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复试分数线
(一)确定原则
1.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专业按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执行;一志愿上线人数充足的专业,各教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划线,自划线上线人数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全日制、非全日制招生计划数之和的1.2-2倍,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组织复试。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学科专业平衡,按A类考生国家线(总分和单科分)下降5%执行。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复试分数线及录取政策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2.同一学院同一专业的所有考生(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以及一志愿、调剂考生)执行相同复试分数线要求(招生简章上拟招人数分配到研究方向的,按研究方向划线)。
(二)确定程序
各教学院自划线专业及其复试分数线经教学院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定后,由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布。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形式
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一志愿考生复试;第二阶段为调剂考生复试。
(二)复试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志愿复试:3月28-30日;调剂复试:详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届时发布的相关批次调剂工作方案。具体工作安排详见各教学院官网。
(三)复试程序
复试名单。复试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相关教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1.缴纳复试费。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复试考生复试费为120元。
缴费流程:考生微信关注“湖南科技大学财务处”公众号,选择“学生业务”→“自助缴费”,用本人“考生编号+2025”和姓名登录,进入网络自助缴费平台,选择“学杂费”选项,勾选“研究生复试费”,自助完成缴费。所有复试考生均需在复试前缴费,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
一志愿考生缴费时间:3月26日9:00开始,调剂考生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在教学院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根据教学院复试通知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提交相关复试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
(2)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 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 未毕业自考生,还须提供考籍卡(证)、全国自学考试6科(含)以上成绩单。
(5)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该类考生应提交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6)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社保证明、定向协议书等原件。
(7) 本人手写签名《湖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1)。
(8) 《湖南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附件2),须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9) 凡报考和调剂到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的工作证明材料。应届考生应保证入学前能拿到本科毕业证书。
(10)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否则取消复试资格。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取消其复试资格。
(11) 招生简章上有前置专业要求的,须核验相关证明材料,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复试资格。
3.复试内容。详见相关教学院官网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四)成绩核算
1.满分500的专业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总成绩=初试总分×0.2×0.6+专业笔试成绩×0.25+综合面试成绩×0.15。
2.满分300的专业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其中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复试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考试方式:闭卷),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总分×1/3×0.6+专业笔试成绩×0.25+综合面试成绩×0.10+思想政治理论×0.05。
五、调剂
(一)接收调剂生的基本要求
1.凡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且同时满足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
2.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5.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调入教育管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为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调剂计划、复试名单确定原则及调剂系统操作
1.学校根据各教学院第一志愿考生上线数、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及完成情况确定调剂计划,各教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的计划,由研究生院收回。
2.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即考生一志愿为同一所高校、同一个学院、同一个专业,考试科目完全一致),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3.调剂系统操作:调剂考生须及时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提交调剂申请,按规定程序操作,未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办理登记手续并确认的调剂无效。第一批调剂系统开放时间暂定为4月8日(具体开放时间在官网另行通知,调剂生源充足专业满12小时后适时关闭,生源不足的专业开放时间将适当延长),如有后续调剂,另行通知。
4.我校调剂系统每批次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知,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
5.调剂复试具体安排见相关教学院官网。
六、录取
各教学院将依照学校有关规定,根据教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加试成绩不及格(单科<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时笔试或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不及格者(<60分)不予录取。教学院及时将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统一在网上公布拟录取名单。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向拟录取教学院提交工作证明材料,否则拟录取资格无效。
七、考生须知
1.湖南科技大学2025年志愿支教研究生专项计划复试录取政策按照《湖南科技大学2025年“志愿支教”研究生选拔工作方案》执行(具体通知见研究生院官网)。
2.湖南科技大学2025年国际产学研用联培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按照《湖南科技大学2025年“国际产学研用联培”研究生选拔工作方案》执行(具体通知见研究生院官网)。
3.非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毕业时不再需要就业。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所有考生均需填写《湖南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附件2)并签字盖章,在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时一并交教学院。
5.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请考生在拟录取确认后一周内提交近三个月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至教学院。
八、招生监督
1.拟录取名单在校研究生院官网公示7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2.参与招生工作人员当年应无近亲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教学院复试。
3.工作人员须严守保密纪律及相关规定,对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或当事人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追责问责,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4.校研究生招生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及教学院研究生招生督查工作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九、本方案由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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