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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创建于1947年,前身为关东医学院。1949年并入大连大学,称大连大学医学院。1950年撤销大连大学建制,大连医学院独立。1969年大连医学院举校南迁贵州省遵义市,建立遵义医学院。1978年在大连市原址复办,仍称大连医学院。1994年更名为大连医科大学。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以医学为主,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法学和哲学等多学科发展的医科大学。
学校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占地面积15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2.2万平方米。学校固定资产总值19.02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7亿元。图书馆藏书98.3万册。学校设有教学院系部19个,其中临床学院3所,编制床位数8700张。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辽宁省重点学科15个;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特色学科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8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7个;本科专业20个。
学校本部在编教职工1320人。学校现有国家“****”人选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4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4人,国家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国家“青年****”人选1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75人;辽宁省高等学校攀登学者17人,辽宁特聘教授23人。全校(含附属医院)正高级职称751人、副高级职称689人,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导师1112人。学校全日制在校生14076人,其中博士研究生269人、硕士研究生3987人,本科生8730人,外国留学生1090人。
学校为国家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单位,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教学成果奖4项,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拥有省级示范专业5个,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重点支持专业1个,创新创业改革试点专业1个,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4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教学名师16人,教学团队6个,高等教育成果奖一等奖13项、二等奖28项、三等奖21项,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二等奖4项、三等奖16项,精品课程15门,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精品资源共享课8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门,精品教材5部。近五年,学校参与编写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162部,其中主编14部、副主编24部、参编124部。
学校现有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实验室1个;辽宁省高校重大科技平台1个,辽宁省重点实验室12个,辽宁省工程实验室1个,辽宁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辽宁(大连)实验动物公共服务平台1个,辽宁省高校重点实验室6个,辽宁省转化医学研究中心4个,辽宁省卫生发展研究中心1个。
2010年以来,学校承担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580余项,其中973计划课题、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70余项;科研经费2亿余元;以大连医科大学为完成单位的通讯或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1160篇,进入ESI高被引论文8篇。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67项,申请发明专利66项,授权19项。主办《大连医科大学学报》、《医学与哲学》、《中国微生态学杂志》3种学术期刊。
学校大力推进教育国际化,广泛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俄罗斯、日本等3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百余所大学及科研院所建立了教学、科研、医疗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友好合作关系。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美国班尼迪克大学合作举办了“中美公共卫生硕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现已招收两届学员。
招生说明
一、招生名额
2016年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1505名左右,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460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数为1045人(长学制转段拟转入420人),具体招生规模及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实际上线考生数确定。
二、招生类型
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2016年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和药学各专业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别。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以从事科学研究工作为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为主。
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代码前四位为“1002”,口腔医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代码前四为“1003”,中医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代码前四位为“1005”,中西医结合临床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代码前四位为“1006”,药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代码前四位为“1007”,护理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代码前四位为“101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1”,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2”,护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4”,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5”,请考生在报名时准确选择并填报。
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模式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按照国家及辽宁省文件执行。
四、录取类别及学费标准
录取类别按就业类型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均须缴纳学费。学术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定向就业考生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单位签订三方协议。
五、奖助学金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我校加大奖助经费投入力度。
1.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择优评定。
2.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照国家、辽宁省有关规定执行。
3.学校设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
1)针对推免生设立“优秀生源”入学奖学金;
2)针对第一志愿考生设立“优秀研究生”入学奖学金;
3)针对学术学位研究生设立“学术创新”奖学金。
(2)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
(3)学校还设有“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研究生优秀论文奖学金”等。
4.学校还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学校设立特别困难补助,设有大商助学金、成大助学金、忠旺助学金、爱心帮扶基金。
六、报名条件
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专业条件
在满足上述学历条件的同时,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原则上还须满足报考专业的要求:
1.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临床医学各学科、专业仅接受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报考。
3.医学检验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精神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时,仅可报考我校对应学科专业。
4.口腔医学各学科、专业仅接受口腔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
5.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学术型)、药学各学科专业接受理工类本科毕业生报考。
6.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各学科专业中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同时接受医学及管理类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同时接受医学及营养与食品安全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其他学科仅接受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
7.中医内科学仅接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报考。
8.中西医结合各学科仅接受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报考。
9.护理学各学科、专业仅接受护理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
10.伦理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应用心理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同时接受理工类和文史类本科毕业生报考。
(六)同等学力考生需符合如下要求:
1.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复试时提供合格证或成绩单,总分425分以上);修过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复试时提供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报考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需有两年或两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复试时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
2.初试合格参加复试者,须加试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
七、报名方式
1.网上预报名时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预报名信息有效,考生无需重复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
4.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5.打印准考证: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6.初试考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7.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可在报名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以备用。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网上报名。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2)报名期间“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网上报名常见问题包括:本科毕业误填为本科结业;学历学位证书编号误填为流水号;证件号码、证书编号、毕业年月等数字填错;应届生的注册学号没填;姓名中有生僻字电脑无法正常显示,可用汉语拼音代替;取得学籍学历以后更改过姓名或证件号码,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更改证明等。报名信息、自然信息、认证信息,三者必须完全一致,方可参加入学考试。
6)各类认证报告编号填写在网报信息备注里,原件在复试资格审核时提交。
八、招生专业目录
《大连医科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九、初试科目和参考书目
《大连医科大学2016年硕士生入学初试考试科目和自命题参考书目》
十、单位代码
大连医科大学单位代码为10161。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赵越、刘明川、王崇
联系电话:0411-86110153、0157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
邮编:116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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