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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简介
湖南大学坐落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山下,是由岳麓书院衍续至今、办学历史悠久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是国家“211工程”和 “985工程 ”重点建设的高校,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正式成立研究生院。
学校设有29个院系,拥有1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9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 171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6个专业学位授权, 57个本科招生专业;建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1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等10大学科门类。现有教职工46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840余人,教授、副教授950余人,中科院院士2名,工程院院士2名,双聘院士6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8人,首批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6人、讲座教授5人。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9540余人。其中:本科生22330余人、研究生7200余人。校园占地面积156.5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03.9万平方米。学校藏书360多万册,订有中外文数据库140多个,提供统一检索平台,可实现跨库检索。校园网设备先进、覆盖面广、功能强大,教学、办公楼实现了1000M网络互联和10/100M的桌面网络连接,教工宿舍和学生宿舍已接入互联网和校园网。
学校在教学上保持和发扬“重基础、重质量、严管理”的传统,积极开展教育教学创新工程,人才培养质量在社会上享有良好声誉,具有“基础扎实、思维活跃、适应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特色。学校设有国家工科(化学)基础课教学基地、全国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近年来,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二、三等奖8 项;获得国家精品课程7门,国家优秀博士论文2篇。通过稳定本科招生规模,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形成了从学士、硕士到博士教育的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及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格局。新中国成立以来,已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16万多名高级人才,其中有13名校友当选为院士。近五年,学生参加挑战杯、力学竞赛、数学建模竞赛、TCL杯竞赛等一系列国家级和省级竞赛,共获得省级以上奖励705项次、1028人次。
学校发挥基础好、学科综合性强的优势,在不断提高基础研究水平的同时,致力于解决国民经济建设中急需解决的理论与实际问题。设有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11个部、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形成化学工程、土木工程、建筑设计、机械制造与车辆工程、机电一体化及自动控制、计算机应用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等科技集团力量,管理科学与工程、国际贸易学、金融学、会计学等都已成为管理学和经济学领域的重要研究力量,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学校“985工程”二期重点建设“化学生物科技创新平台”、“汽车先进设计制造技术创新平台”、“现代结构与桥梁科技创新平台”和“经济开放与贸易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科研力量得到进一步的整合和优化。“十五”期间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5024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
为担负起发展千年学府、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重任,湖南大学以“三个面向”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科教兴国”战略,弘扬岳麓书院的优秀文化传统,坚持改革创新、重点突进、强化特色,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科建设水平和综合办学效益,致力于将学校建成在国际上有影响的、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开放式、研究型国内一流大学。
湖南大学200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在复试前能获得本科毕业证
书的自考生);
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⑶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
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⑷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报名时须将本科阶段成绩单交我
校审查)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⑸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一)中第1、3、4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BA联考”:
1.符合(一)中第1、3、4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对于毕业后没有就业或就业时间不符合要求的不允许报考。
3.报考类别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即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3.报考类别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五)我校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直接参加硕士生复试。免试生推荐与接受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办法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hnu.cn)。通过我校复试并被接收为我校2007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外校普教应届本科毕业生, 在接到我校接收函后应将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正式“推荐免试资格证明”寄送我校研招办。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凭省级招办所发的校验码到规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含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到报名点现场照相、缴费、确认报名信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时间为2006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8:00-23:00;现场照相并确认报名信息时间为2006年11月10日至14日,逾期不再办理。
四、报名地点
1.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在网上所选择的报名点缴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2.参加单独考试、“MBA联考”考生必须直接到湖南大学报名(现场照相、缴费、确认报名信息),在校外报名点报考者报名无效。
3.由高等学校推荐攻读硕士学位的免试生在推荐学校或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4.因考试场地的原因,湖南大学报名点不接受校外在职人员和外校应届生报考外校。
五、报名手续
1.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www.chinayz.com.cn)上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信息(牢记报名号和密码),选择好报名点(即考点);
考生报名前应进行资格自审,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的资格审查在现场报名阶段进行,其他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
3.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本人大学阶段成绩单,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的介绍信和专家推荐信到湖南大学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其他人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带本人学生证)或现职军人、文职干部证及报名号到本人在网上所选择的报名点现场照相、确认报考信息。
4.考生(单考考生除外)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录取时仍需考生档案单位政审和同意,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5.现役军人必须取得师以上政治部的同意并在现场报名时出示相关证明后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6.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教育部将统一规定时间(一般为春节前十天左右)。
3.初试科目: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包括三个学科门类下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初试科目一律调整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及专业基础综合, 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政治理论课、外国语(不含听力,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满分各为100分, 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其他学科仍为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共计4门。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建筑设计科目除外),政治理论课、外国语(不含听力,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满分各为100分,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满分各为150分。
4.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专业基础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其它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科目与同专业的统考科目相同。
5.“MBA联考”的初试科目共2门:综合能力、英语。由教育部委托全国工商管理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命题。综合能力考试满分为200分,英语满分为100分。政治理论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各科考试大纲由教育部颁布实施。
6.“法律硕士联考” 的初试科目共四门:政治、英语、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和中国法制史)。其中,政治、英语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专业基础课和综合课由教育部委托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命题。政治、英语满分各为100分,专业基础课和综合课满分各为150分。
7.金融学专业初试专业课实行全国部分高校联考,由联考学校共同命题。
8.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9.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10.考生初试成绩单不邮寄。请通过0731-16885880、0731-8822856查询或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hnu.cn)上查询。
11.复试时间、地点、方式由我校自定,并在复试通知书中直接通知考生。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权重在30-50%的范围内。
笔试专业课已列入本招生简章,笔试与外语听力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复试为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为120%左右(具体比例依实际情况而定)。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本科结业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在复试通知书中通知)。
考生复试时请带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大学阶段成绩单及档案单位政审材料。
七、体格检查
体检时间:考生在复试时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通知书中写明。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可在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查询)执行。
八、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单位政审材料确定录取名单。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或计划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生。
参加“MBA联考”、“法律硕士联考”及报考软件工程硕士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回原工作单位的委托培养硕士生。
计划内非定向、计划外委托培养、计划外自筹经费的具体含义:
计划内非定向: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计划外委托培养:在学期间不转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委托培养单位工作。
计划外自筹经费:参加全国统考或联考,执行统一的录取标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由学校根据国家就业政策提出就业意见并予以推荐,学校所在省(区、市)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派遣。
九、学习年限
我校招收培养硕士生,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2-4年。
十、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并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毕业生就业
委托培养硕士生到委托培养单位工作。
非定向硕士生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由国家推荐就业,主要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由学校按国家当年的有关分配政策提出就业意见并予以推荐,毕业生分配主管部门负责派遣。
十二、其它注意事项
1.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hnu.cn)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问题咨询,请直接与相关院(系)、所联系。
2.请将选定的复试科目代码填入“备用信息1”栏中,否则,将由学校指定复试科目。
3.湖南大学教职工网报时请在“备用信息2”栏中填写“湖南大学职工”,湖南大学应届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一定填写为“湖南大学XX学院(系)”。
4.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是包括招收计划内非定向及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规划人数,实际招生人数则根据教育部批准的招生人数、考生生源情况综合确定。
5.我校各专业考试的数学试题,采用全国统一的硕士生入学考试试题,其内容如下:
数学一:①高等数学(函数、极限、连续、一元函数微积分学、向量代数与空间解析几何、多元函数的微积分学、无穷级数、常微分方程);②线性代数(行列式、矩阵、向量、线性方程组、矩阵的特征值和特征向量、二次型);③概率论与数理统计(随机事件和概率、随机变量及其概率分布、二维随机变量及其概率分布、随机变量的数字特征、大数定律和中心极限定理、数理统计的基本概念、参数估计、假设检验)。
数学二:①高等数学(函数、极限、连续、一元函数微积分学、常微分方程);②线性代数(行列式、矩阵、向量、线性方程组、矩阵的特征值和特征向量)。
数学三:①微积分(函数、极限、连续、一元函数微积分学、多元函数微积分学、无穷级数、常微分方程与差分方程);②线性代数(行列式、矩阵、向量、线性方程组、矩阵的特征值和特征向量、二次型);③概率论与数理统计(随机事件和概率、随机变量及其概率分布、随机变量的联合概率分布、随机变量的数字特征、大数定律和中心极限定理、数理统计的基本概念、参数估计、假设检验)。
数学四:①微积分(函数、极限、连续、一元函数微积分学、多元函数微积分学、常微分方程);②线性代数(行列式、矩阵、向量、线性方程组、矩阵的特征值和特征向量);③概率论(随机事件和概率、随机变量及其概率分布、随机变量的联合概率分布、随机变量的数字特征、中心极限定理)。
若教育部颁布的2007年考试大纲与以上内容有出入,以教育部颁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6.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我校对有任何一门考试科目作弊或缺考的考生的答卷均不予评阅。
7.本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学科、专业名称或方向后有*的,暂不进行单独考试招生。
8.学费标准:湖南省物价局核准的2007年学费标准为计划内非定向硕士生全程9000元,计划外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法律硕士、软件工程硕士、MBA、单独考试硕士生除外)全程24000元,法律硕士生全程30000元,软件工程硕士生全程32000元,MBA和单独考试硕士生为全程42000元。
若2007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办法,学校将对现行研究生录取类别、奖学助学政策以及学费标准(报湖南省物价局核准)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实施。
单位代码:10532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山(410082)
联系部门: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22856传真:0731-8822863
网址:Http://gra.hnu.cn E-mail: yzb@hnu.cn
欢迎有志之士报考我校2007年硕士研究生!
湖南大学院(系)、所代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院(系)、所代码 |
院(系)、所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001 |
土木工程学院 |
梁音 |
8821532 |
002 |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
唐亚利 |
8822826 |
003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杨霞 |
8822829 |
004 |
建筑学院 |
彭婷 |
8822679 |
005 |
力学与航空航天学院 |
何琼 |
8822330 |
006 |
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 |
李洁 |
8821501 |
007 |
应用物理系 |
鄢益之 |
8822332 |
008 |
设计艺术学院 |
龙丽 |
8822418 |
009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田蜜 |
8822252 |
010 |
计算机与通信学院 |
吴传荣 |
8823901 |
011 |
化学化工学院 |
陈四海 |
8822275 |
012 |
外国语学院 |
董素玲 |
8822574 |
013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尹斌 |
8821610 |
014 |
工商管理学院 |
孔一枚 |
8684779 |
李艳红(MBA) |
8823903 |
||
015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陈曼真 |
8822297 |
016 |
岳麓书院文化研究所 |
孙思旺 |
8823094 |
017 |
高等教育研究所 |
陈剑光 |
8822454 |
018 |
金融学院 |
谭慧 |
8684805 |
019 |
法学院 |
曾红强 |
8823051 |
020 |
会计学院 |
李斐 |
8684787 |
021 |
统计学院 |
刘志云 |
8684788 |
022 |
生命科学与技术研究院 |
周革 |
8822606 |
023 |
体育学院 |
余继平 |
8822463 |
024 |
软件学院 |
李珩 |
8821976 |
025 |
经济与贸易学院 |
陶娟 |
8684622 |
026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徐丽瑛 |
8821931 |
027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王纷辉 |
8821814 |
028 |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
廖春艳 |
8823950 |
029 |
生物医学工程中心 |
高耀鸿 |
8823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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