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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师范院校。197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其前身是乌鲁木齐第一师范学校和新疆教师培训部。新疆师范大学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国家第一批新设立的高校之一,沐浴着党和国家改革开放的春风,四十多年来始终与改革开放同成长、共命运,走出了一条快速发展的路子。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学校始终不渝地追求科学、文明、进步与真理,秉承“博学笃行,为人师表”的校训,形成了“团结、敬业、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学校始终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己任,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教师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于1993年获得硕士单位授权,2013年获得博士单位授权,现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1个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62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覆盖了10个学科门类。学校有大学专任教师1092人,其中正高级159人,副高级327人;博士研究生导师125人,硕士研究生导师805人。学校拥有一批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和自治区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理论界、艺术界)、自治区天山领军人才、自治区“天池特聘计划”专家、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自治区“天山英才”、自治区“天池博士”,自治区级教学名师和教学能手。
学校注重内涵建设和质量提升,现有国家立项重点建设学科1个,自治区优势学科振兴工程建设学科1个,自治区特色学科创新工程建设学科3个,自治区“十四五”重点学科5个;现有一流专业23个,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15个,自治区级一流专业8个;现有一流课程27门,其中国家级一流课程1门,自治区级一流课程26门;近年来,共获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24项。学校高度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与国内高校开展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文化交流与合作,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大连理工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双一流”大学实现本科生、研究生的联合培养,与俄罗斯、日本及港澳台等国(境)外20多所高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学校紧紧围绕国家及自治区重大战略需求,促进基础研究创新发展及其与应用研究紧密融合,不断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逐渐成为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服务“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的智力库、思想库和人才库。学校现有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个,拥有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中心,自治区重点学科、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自治区协同创新中心、自治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文化润疆研究院、涉疆问题研究院等24个自治区级科研平台。学校各级各类社科课题立项数均居全疆高校前列。
2023年我校面向社会招收博士研究生,现就招生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类别
我校2023年拟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数含全国统招及各类专项计划数(2022年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数为88)。
我校招生专业见新疆师范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招生类别包括全国统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简称后备人才专项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专项计划(简称在职攻博专项计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计划。根据学科发展或紧缺人才培养需要,如当年新增专项计划,我校将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增设。
2023年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中,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及社会人才需求情况进行调整。请各位考生持续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s://www.xjnu.edu.cn/yjszs/)及各相关学科招生学院网站查阅后期发布的各专业导师招生情况及招生计划。
二、招生方式与培养方式
(一)招生方式:
1.学术型博士:2023年我校学术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申请-考核制”和普通招考(指初试笔试,下同)两种。如使用“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已完成当年招生计划(以学科方向为单位),则当年不再启动普通招考方式招生。
2.专业学位博士:2023年我校专业学位博士(教育博士)招生方式采用普通招考方式,不使用“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
(二)培养方式
1.学术型博士培养方式均为全日制。
2.专业学位博士(教育博士)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型。教育博士非全日制的培养第一年须全脱产学习,入学时须提交考生所在单位及个人第一年脱产学习承诺书;此后,非全日制博士生每学期至少有一个月的在校学习时间。
3.博士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三、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招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1.政治素质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政治和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维护祖国统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已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达到硕士培养单位毕业要求,须在博士录取入学前(录取当年9月1日以前,下同)毕业或获得硕士学位。
③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者(无硕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且为非应届硕士研究生者),须具备以下条件:(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
(2)修完至少5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本科修读专业、修读5门硕士学位课程的专业与所申请报考博士的专业之间相同或为同一一级学科,不得跨专业。(3)所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以第一作者(完成人)身份发表过2篇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在成果人员排名中列前5)。
我校各学科是否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见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参见各学院“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细则)或招考公告。
3.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心理健康。
4.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专业基础好;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或潜力。报考“申请-考核制”方式考生须满足各学院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中所列科研及外语具体条件。
5.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计划
1.满足前述“全国统招学术型博士研究生”考生报考条件。
2.报考人员报考类别为非定向考生。
(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专项计划
1.满足前述“全国统招学术型博士研究生”考生报考条件。
2.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在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身份。
(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报考该专项计划考生需选择马克思主义理论下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善于科研创新并有志于长期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
2.申请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申请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3.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考人员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同“全国统招学术型博士研究生”考生报考条件1、3)。
2.具有硕士学位且具有五年(含)以上全职教育工作经历。
3.“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方向招收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学校课程与教学”专业方向招收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
四、报名与缴费
(一)报名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相结合。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即可提交相关材料。考生须在规定期限内报名,逾期不予补报,两种招考方式不可重复报名。
1.“申请-考核制”报名
报名时间拟定于2023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2.普通招考报名
报名时间拟定于2023年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报名时间将根据上级要求及考生报名情况适时调整。
(二)缴费
报名考试费:300元。所有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时进行缴费,未及时缴费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审核未通过者、放弃复试者、重复缴纳报名费者均不予退费。
五、资料提交
(一)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报考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新疆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申请表》。
2.《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完成后在网站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须经本人签字及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单位签章时应注明同意报考的报考类别(“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考生若为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由就读学校研究生处(院)签字盖章,定向就业的由工作单位和就读学校研究生处(院)同时签字盖章;考生若为非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由档案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定向就业的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
3.个人自述和研究计划书。个人自述内容包括学习(工作)及学术研究的简历、知识储备情况、特别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重点说明报考动机以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重点含研究框架、研究方法、主要参考文献等)。
4.《新疆师范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须出具两名报考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信,推荐书须由专家签名。报考导师不得是推荐专家。
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学籍证明及研究生证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单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必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
6.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往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7.有效的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8.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供开题报告、研究进展报告、硕士论文摘要和目录。
9.学术论文等各类成果复印件(影印件,含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等),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专利等。专著、编著、译著类仅需提供书籍的封面、版权页和目录,其他成果全文提供。
10.《新疆师范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二)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另须提供《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三)报考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或参加普通招考形式者,上述材料中“《新疆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申请表》、个人自述以及‘有效的外语水平证明’”等三项材料可不提供。
(四)材料提交说明
1.以上的各类材料无需考生自制表格,我校会在考生报名前发布报考公告时附详细的表格附件。
2.考生在网络报名的同时须提交所有审核资料。按招生简章或招考公告的要求提交纸制版材料及电子材料压缩包(均含材料目录清单及按清单顺序装订成册的邮寄材料或整理好的文件夹)。
所有考生须将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影印件(扫描件或PDF版)按以上材料顺序排序,按两种方式报送我校:①复印件(纸制版),以A4纸打印,于规定时间通过邮政EMS邮寄(其它快递我校不予接收;相关证书、材料原件请复试前自带,复试前进行复核查验),材料邮递时间以邮戳为准。②影印件(电子版)以“报考学院+报考专业+考生姓名”为文件夹名,内含“材料名称(上述各类材料)+考生姓名”的归类清晰的文件夹及文件的电子档,按规定时间以压缩包形式发送指定邮箱。
两种报送形式均须完成,逾期报送视为自动放弃;缺失电子材料或纸制版材料中任一类,申请者则无审核资格或无“申请-考核制”初审成绩。按教育部有关要求,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材料邮寄时间及邮箱地址另行通知。
2.请考生报名前认真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取消报名资格或录取资格。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录取资格,学籍已注册的予以注销学籍并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六、材料(资格)审核与考试
(一)“申请-考核制”考生
1.材料审核,拟定于2023年4月。考生网上报名并提交材料后,由学院学科组建“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进行材料评价审核(见各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含跨学科认定),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抽查学院学科初审成绩后公示进入复试考核人员名单。初审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后续考核程序。
2.复试综合考核,拟定于4月下旬至5月上旬。学院学科组建“复试综合考核小组”。复试综合考核主要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主要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及运用知识的能力、领域内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及科研潜力、外语能力(含专业外语,包括科技文献阅读、论文写作、口语交流等)、创新意识与能力等。综合素质考核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心理状况等。复试综合考核复试综合考核可采用笔试、面试、实验等方式或多种方式综合的形式进行考核。其中,面试为必须进行的考核方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各学科具体考核方式见各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二)普通招考考生
1.资格审核:拟定于2023年4月下旬,资格审核合格考生方能参加初试。
2.初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初试方式:笔试(笔试方式届时通知),每科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如有变化,将提前发布公告)
4.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免试)、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专业课科目及参考书目见新疆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复试时间及方式:拟定于2023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试方式及内容与“申请-考核制”的复试综合考核相同。
(三)跨学科加试
1.各学科是否招收跨学科报考,详情参见各学院学科“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加试方式为笔试,科目为2门(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新疆师范大学相关学科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或公告),每科目满分为100分,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申请人是否跨学科在材料审核时认定。
2.跨学科报考者加试时间均在复试环节之前,加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复试。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或工作变化,上述涉及时间及方式的确定形式或调整方式将提前通过官网发布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
七、录取
我校根据各一级学科招生计划,综合考生材料初审及复试考核情况,严格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选拔原则以及学科提前公布的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八、学费及学制
学费收取标准以物价部门当年发布的通知为准。
九、奖助体系
(一)我校已建立较为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以外,自治区及我校已经增设了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学业奖学金、学校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每生每年不低于13000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0000元/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5000元/人。奖学金覆盖力度较大。同时,学校设有研究生“三助”岗位,在提升学生能力的同时,缓解个人经济压力。
(二)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可申请自治区级、校级科研创新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金额1万至2万元不等。
十、其他
(一)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所有被录取的在职考生要与所在单位、新疆师范大学签订三方培养协议书。若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所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责任自负。
(二)我校不向考生提供参考用书,需要者请自行购买。
(三)各类专项计划的招生条件以2023年教育部和自治区最新下达的文件规定为准;如上文的各类要求与2023年国家和自治区最新文件有不符之处,以国家和自治区文件为准。
通讯地址:昆仑校区: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医路102号 邮政编码:830054
温泉校区: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 邮政编码:830017
联系部门: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昆仑校区:0991-4332532 温泉校区:0991-4112165
联系人:赵老师 谭老师 李老师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s://www.xjnu.edu.cn/yjszs/
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序号 |
学院 |
联系老师 |
办公电话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李老师 |
0991-4112504 |
2 |
历史与社会学院 |
李老师 |
0991-4112643 |
3 |
教育科学学院 |
万老师 |
0991-4113231 |
4 |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
焦老师 |
0991-4112771 |
5 |
化学化工学院 |
李老师 |
0991-4332091 |
6 |
生命科学学院 |
刘老师 |
0991-4332474 |
热烈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报考我校!
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2023年1月14日
附件1:新疆师范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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