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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地震局(中国地震局兰州地震研究所)的前身是1959年成立的中国科学院地球物理研究所兰州分所,1962年定名为中国科学院兰州地球物理研究所,主管陕甘宁青新五省(区)的地震台站建设和地震监测分析工作,并负责西北五省(区)及内蒙古包头以西的地震烈度工作。1970年由中国科学院兰州地球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兰州地质研究所、国家测绘局第七测量大队、地质部西北地震地质队合并成立兰州地震大队,由中央地震工作领导小组直接管理,全面负责组织领导西北五省(区)地震工作。1978年在兰州地震大队的基础上组建甘肃省地震局和国家地震局兰州地震研究所(1998年更名为中国地震局兰州地震研究所),两块牌子一套机构。
甘肃省地震局实行中国地震局和甘肃省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制。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甘肃省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省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省地震灾害损失评定委员会、省地震学会、省灾害防御协会等的办公机构设在省地震局。
中国地震局兰州地震研究所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批准的硕士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单位。在地震科学基础理论研究方面,重视具有区域特色的学科研究,黄土(冻土)动力学及其地震工程研究在国际上占有一席之地,地电学科为全国牵头单位,强震机理和地震预报、地震学、地震地质、工程地震、地下流体在全国具有一定的优势地位。培养地震科技专门人才,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为国民经济建设提供地震科技服务。
地震监测。新中国成立后,根据国民经济建设需要,1954年国家在甘肃境内开始布设地震台站,1969年以后,省内全面开展以捕捉地震测震、前兆信息为主的监测工作,大举组建区域台网。开展了测震、地电、水化、地形变、地应力、地磁、重力等多手段观测和测深、重力、地形变等流动观测。经过“八五”、“九五”、“十五”台网建设和数字化改造,建成了甘肃省数字地震测震台网、数字地震前兆台网、数字地震强震动台网、天祝前兆台阵、场地衰减台阵、前兆流体流动观测系统、兰州大尖山核查台阵、兰州热红外卫星遥感观测站、中法国际合作地震观测台网、市县及企业地震监测台站、地震信息服务系统和5个流动观测台网,地震监测台站(点)发展到近350个,地震监测能力显著提高。从1990—2007年的18年间,地震观测资料质量在全国统评中共获前三名269个。
地震预报。甘肃省是我国最早开展地震预报方法探索和应用实践的单位之一,先后提出了地电学、大地电磁测深、波速异常、水化学及地下水等十多种预报地震方法。地震预测预报坚持走科研与预报相结合的道路,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初步形成了具有西北地区区域特点的综合性预报指标体系,建立了严格的周、月、年和紧急震情趋势会商机制及工作制度,中短期地震预测和震后趋势判定的准确率不断提高,对近年来发生在本省境内的多起破坏性地震,作出了较好的中短期预测和震后趋势判定,为政府抗震救灾提供了重要依据。其中民乐—山丹6.1、5.8级地震成功的短期预报得到了甘肃省委、省政府、中国地震局的肯定。
震灾预防。甘肃省自建立地震机构以来,就承担着为建设地区提供基本烈度意见的任务,先后编制了“甘肃省地震区划图”、“陕甘宁青四省(区)地震区划图”以及在此基础上经现场考察提供建设单位数百次的地震烈度鉴定意见,为甘肃及西北地区的工程建设提供了科学的设计依据。随着我国防震减灾由局部的重点防御向有重点的全面防御的转变,甘肃省震灾预防工作从规范管理入手,以提升城市和建设工程地震安全能力为切入点,依法加强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监督,积极开展老旧基础设施、病险水库的抗震性能鉴定。近年来,对200多项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和省内重点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进行了审定并确定了科学合理的抗震设防要求,全省共审批、审核或确认抗震设防要求5000多项,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明显增强。
甘肃省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起步较早,经历了探索实践、政策引导、全面铺开的过程。按照甘肃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由甘肃省地震局牵头,政府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大力推进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全省14个市州结合灾区重建、小康村镇建设、移民搬迁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农居地震安全工程,已建成地震安全农居工程示范点近500个,45000多户农村群众住上了抗震新居,有效改善了农民居住条件和抗震安全环境。
应急救援。甘肃省的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起步较晚,但是起点高、进展快,初步形成了政府统一指挥、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格局。加强地震应急预案管理,全面推进各级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以《甘肃省地震应急预案》为核心,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组建了甘肃省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配备了救援装备和设备,强化应急反应、搜救技能和救援理念训练,具备了应对破坏性地震的救援能力,在“5.12”汶川地震应急救援中其能力得到实践检验,出色完成了救援任务。因地制宜地推进市州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目前甘肃省已组建了5支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18支社区志愿者队伍,救援力量不断壮大。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各市州地震局协调当地有关部门把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目前全省已建成有标志的应急避难场所共计94处,特别是兰州市和榆中县城的应急避难场所在“5.12”汶川地震后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科技创新。1959年以来,遵循“科研为监测预报服务”的方向,以地球物理、地震地质为主要学科,多路探索,互相渗透,开展了地震孕育发生过程和活动规律、地震预报方法及其理论基础、工程地震及震害预测研究,取得了一批有价值的科研成果。
2002年以来,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整合优化科技资源,组建了兰州科技创新基地。依托区域优势,瞄准世界地震科学前沿,重点建设以黄土地震工程学、电磁学、地震地质学、地震学、地震工程学、地下流体等特色学科为主体,中国地震局黄土地震工程开放实验室为基础的科技创新体系,支撑引领甘肃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2000年以来,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课题及国际合作项目近60项,取得了一大批在国内外具有开创性的研究成果,先后获得国家、省部级、厅局级等科技进步奖100多项,其中“黄土地区地震灾害预测预防技术研究”获得2002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在人才培养方面,目前拥有固体地球物理学和构造地质学两个硕士点,一个土木工程共建博士点,现有博士生导师5人,硕士生导师25人。多手段的地震监测预报网络和野外实习台站、相当规模的实验室、图书馆、先进仪器设备,主办《西北地震学报》,为培养高质量研究生提供了条件保障。先后为地震系统、科研院所和有关单位培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地震科技专门人才265人。
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法国、日本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多学科领域开展了科技合作。成立了“西部地球科学与防灾工程论坛”,组织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开展学术交流。组织了“西部防震减灾学术研讨会”和“国际湿陷性土地区岩土灾害专题讨论会”等大型学术活动,大大提升了科技创新能力。
法制建设。甘肃省颁布实施了《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甘肃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地方性法规和《甘肃省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规定》政府规章,省地震局制定了《地震行政复议工作规则》、《甘肃省防震减灾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等配套性规章制度。经过清理,省地震局7项防震减灾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被省政府公告确认,并全部进入省政府政务大厅,实现了防震减灾行政许可与省政府行政审批统一管理的接轨。全省14个市(州)均颁布实施了本地区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初步建立了甘肃省防震减灾法规体系。
甘肃省地震局于1996年被甘肃省人民政府列为首批公布的省级行政执法机构之一,确定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当前省地震局20人取得了行政执法证、11人取得了行政执法监督证;全省地震系统共有178人取得了防震减灾行政执法证,89人取得了行政执法监督证,防震减灾行政执法队伍初步建成。
加大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力度,近年来省地震局对30多起干扰地震台站观测环境事件进行了行政执法。接受了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和甘肃省人大常委会防震减灾执法检查。按照“主动、慎重、科学、有效”的原则,坚持防震减灾法制宣传和科普教育,社会公众依法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意识明显增强,自救互救能力普遍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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