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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5-03-26 相关院校:首都医科大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二、组织管理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学院(系、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组织,对本单位的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录取结果负责。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形式
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全面采取“现场复试”形式进行。
(二)复试分数线
首都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学术学位
|
||||
门类(代码)
|
学科名称、代码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总分
|
法学(03)
|
思想政治教育(030505)
|
40
|
60
|
323
|
教育学(04)
|
应用心理学(040203)
|
45
|
135
|
341
|
理学(07)
|
生物学(0710)
|
40
|
80
|
285
|
药学(0780)
|
40
|
80
|
285
|
|
工学(08)
|
生物医学工程(0831)
|
34
|
51
|
300
|
医学(10)
|
基础医学(1001)
|
40
|
180
|
300
|
临床医学(1002)
|
40
|
180
|
300
|
|
口腔医学(1003)
|
45
|
180
|
330
|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1004)
|
40
|
180
|
300
|
|
中医学(1005)
|
36
|
108
|
293
|
|
中西医结合(1006)
|
36
|
108
|
293
|
|
药学(1007)
|
40
|
180
|
300
|
|
中药学(1008)
|
36
|
108
|
293
|
|
护理学(1011)
|
45
|
180
|
310
|
|
管理学(12)
|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120402)
|
41
|
62
|
333
|
专业学位
|
||||
专业学位类别、招生代码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总分
|
|
应用心理(0454)
|
45
|
135
|
341
|
|
电子信息(0854)
|
34
|
51
|
300
|
|
临床医学(1051)
|
45
|
190
|
330
|
|
口腔医学(1052)
|
45
|
180
|
330
|
|
公共卫生(1053)
|
40
|
180
|
300
|
|
护理(1054)
|
45
|
180
|
310
|
|
药学(1055)
|
36
|
108
|
293
|
|
中药(1056)
|
36
|
108
|
293
|
|
中医(1057)[含中西医结合(1057)]
|
36
|
180
|
310
|
(三)复试资格查询
考生于2025年3月21日20:00起登录首都医科大学硕士招生管理系统查询第一批获得复试资格名单。
网址:https://sstj.ccmu.edu.cn/#/login。登录用户名:考生编号,密码:身份证号后六位。
(四)复试资格的确定原则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的考生,考生复试资格确定原则如下:
(1)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
(2)按考生总分在所报考专业和研究方向中的学院信息进行排名。若总分相同,按照英语-政治-业务课的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
(3)总分排名在进入所报考志愿(专业和研究方向中的学院信息)招生计划数150%排名范围内。
(4)未能进入所报考志愿(专业和研究方向中学院信息)复试的考生,有资格调整至同一专业(专业代码相同)其他研究方向的空缺名额,并根据总分排名参与相应志愿的复试。考生需登录首都医科大学硕士招生管理系统,点击“我的调剂”查询和填报调整志愿信息。请注意:各专业的“剩余复试名额”指在我校差额复试规则下,当前剩余的复试名额。例如:某专业计划录取10人,按差额比例参加复试的总人数应为15人;如果已有12人进入复试,则“剩余复试名额”为3人。调整志愿的填报时间是2025年3月21日20:00至3月23日17:00。每位考生限填报1个调整志愿;截止时间前可修改,截止时间后则不可修改、填报。
提交志愿考生可于2025年3月23日19:00起登录并查询调整志愿的复试资格。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学术学位(不包含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不包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相关专业的考生,复试资格确定原则如下:
(1)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
(2)按考生总分在所报考学院(所、系)和专业进行排名。若总分相同,按照英语-政治-业务课的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
(3)总分排名进入所报志愿招生计划数150%排名范围内。
(五)复试时间
我校复试工作整体将于2025年3月26日左右开始。各学院(所、系)复试的具体时间及安排由相关学院具体通知。
请考生近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接收关于复试的有关通知。考生联系方式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手机信息为准。
(六)复试资格审核的材料提交
参加复试的考生统一将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复试学院要求的补充材料的电子版文件,按时按要求发送到相关学院。在现场复试前,考生需要将以上全部材料的纸质版原件按顺序放到一个档案袋中并上交到相关学院。
1.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电子版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3月25日中午12:00。
2.资格审核材料
请考生将以下材料形成清晰有效的扫描材料,并按顺序合成1个PDF文档。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3)《首都医科大学2025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见附件1)
(4)应届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版,请将有效期延至3个月以上)。
(5)往届生还需提供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请将有效期延至3个月以上)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或中医专业学位的成人学历教育本科毕业且已获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相关类别的《医师资格证书》原件。
(7)定向培养的应届本科生,须提供单位同意以“非定向就业”形式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证明材料。
3.复试学院要求的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及材料接收途径(见附件2)
对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需材料以参加复试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对于复试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拟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七)诚信复试
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首都医科大学和报考学院(所、系)的相关复试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复试、拟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试前,所有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并将纸质版提交给相关学院。
(八)复试考核
1.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形式。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素质与能力、综合素质与能力。
(1)专业素质与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英语听说、运用能力。
(2)综合素质与能力。主要考核考生本人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方面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工作、志愿服务等)、沟通能力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及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及文明礼仪等。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通过综合面试考察、调取拟录取考生档案、现实表现等多种方式进行。
3.心理测试:在复试开始之前,由负责复试的学院组织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完成心理测试。
(九)缴费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交纳复试费100元。缴费时间和方式由复试学院安排。请注意保存缴费成功界面截图。
四、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考核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而成。其中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20%-30%,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70%-80%。具体占比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制定。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成绩=笔试得分×复试学院自定比例+面试得分×复试学院自定比例。
2.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五、拟录取工作
1.拟录取原则
在同一场(学院-专业(或研究方向)复试中,根据每位学生的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最终录取人数与招生计划一致,或少于招生计划,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
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协议签订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与学校签订《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拟录取协议书》、《首都医科大学拟录取研究生诚信承诺书》。
3.体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按录取学院要求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调剂工作
学校会根据各学科专业考生的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公布接受考生调剂的专业。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并填报调剂志愿,学校按复试资格确定原则调剂合格考生复试。
调剂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初试成绩达到申请调入的我校相应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符合我校接收调剂专业的其他要求。
关于调剂信息公布的相关通知,将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h.ccmu.edu.cn/index.htm)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进行公布。
七、信息公开
1.学校将在复试前通过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对取得复试资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网址:http://yjsh.ccmu.edu.cn/zsgz/sszs/index.htm
2.学校于5月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7个工作日,网址:
http://yjsh.ccmu.edu.cn/zsgz/sszs/index.htm。如有疑问请联系监督部门。
八、咨询、监督电话
首都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10-83911050、010-83916545。
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实名向复试学院反映。
首都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及邮箱:010-83911095,Email: yanzhao@ccmu.edu.cn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相关附件
【附件1】首都医科大学2025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pdf
【附件2】各学院复试资格审核材料的相关要求.zip
【附件3】首都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pdf
附件https://yjsh.ccmu.edu.cn/yytz_2977/zs_3101/4eaeaf70ee85418abef71370d5c566cb.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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