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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大理大学 2025-03-19 相关院校:大理大学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 号)《大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理大校发〔2024〕212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研究生处统一管理和安排部署,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具体实施。
(一)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协调、统筹和监督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考试招生重大事项等。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统筹和监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
(三)各招生学科专业根据复试人数,可组成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承担复试考核等相关工作。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5年招生计划以国家下达的计划数为准。
三、分数线划定
1.各学科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不低于教育部划定的B类地区分数线;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和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各学科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按照教育部划定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分数线执行。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按照两类确定分数线和招生计划。Ι类:法学、教育学、文学、艺术学;Ⅱ类:理学、工学、医学、交叉学科。
4.复试名单、复试通知书等相关信息由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不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
四、复试工作
(一)工作原则
1.复试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查、客观评价、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的原则,着重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体现“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按照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二)复试形式和时间
1.复试形式:现场复试。
2.复试时间:拟于2025年3月下旬起分批进行。具体时间,一志愿考生详见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复试通知书》,调剂考生以培养单位通知为准。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外语水平测试三部分。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时间2小时。具体复试科目详见《大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每生不少于20分钟。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人文素养、思辨能力和举止、表达、礼仪等,着重考查考生专业基础是否扎实、应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验或临床技能掌握情况,以及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专业思想、治学态度等。其中,专业学位各类别(领域)可结合实际增加技能考核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外语水平测试:满分100分,包括听力、口语和专业外语测试。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已在专业目录“备注栏”中列出。加试方式为笔试,满分100分/门,考试时间不少于2小时,60分以上为合格。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由培养单位确定。
4.各学科专业复试的具体形式及要求,详见各培养单位的复试及拟录取实施细则。
(四)资格审查
1.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身份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和初试加分资格等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或隐瞒事实不报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2.享受照顾和加分政策,以教育部的数据库信息为准。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少数民族照顾或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3.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审核。
(五)考风考纪
1.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2.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处理。
(六)复试成绩要求
1.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和外语水平测试,每项成绩均≥60分为复试合格。
2.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要求由培养单位确定。
3.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七)复试成绩复议
考生若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培养单位提出复议申请。
(八)复试费用
按照《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规定执行,每生100元(同等学力考生每生180元)。复试费用一经缴纳视为同意参加复试,一律不予退还。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的初试总成绩×50%+折算为百分制的复试总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
成绩百分制折算说明:
1. 初试总成绩百分制折算:
①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初试总成绩÷5;
②初试总成绩满分300分:初试总成绩÷3。
2. 复试总成绩百分制折算(复试总成绩满分300分):
复试总成绩÷3。
六、调剂工作
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调剂工作按《大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规定和要求执行。
七、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根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 普通计划(含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加分政策),按照复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分学科专业分批次排名择优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在专项计划内,按照复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分Ι、Ⅱ类排名,按照对应计划分别择优录取。
3.若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均相同,按初试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先完成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再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调剂考生按照复试批次实行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递补。
4.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进行。
5.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结束后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检查审核。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入学资格、身份信息、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六)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八、体检
(一)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培养单位提交近3个月内二甲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学校将按规定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二)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规定进行。我校结合招生学科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各培养单位若对考生有其他体检要求的,应在本单位复试及拟录取实施细则中明确提出。
九、应急保障
学校成立复试录取工作保障小组,各培养单位根据《大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确保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十、监督工作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全程接受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复试录取期间,学校将派巡查人员对复试现场、复试过程进行监督。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纪检人员全程参与本单位的复试录取监督工作。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大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872—2219937
大理大学纪检监察处:0872—2219909
十一、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省级有关规定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一)大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 址:云南省大理市大理古城弘圣路2号大理大学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872—2219937
电子邮箱:dlxyyjsc@126.com
大理大学研究生处网址:https://yjsc.dali.edu.cn/yjsh/
(二)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001 |
民族文化研究院 |
李老师 |
0872-2219238 |
002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高老师 |
0872-2218965 |
00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李老师 |
0872-2219240 |
004 |
基础医学院 |
李老师 |
0872-2257113 |
005 |
临床医学院 |
张老师 |
0872-2201510 |
006 |
公共卫生学院 |
张老师 |
0872-2214833 |
007 |
药学院 |
雷老师 |
0872-2251475 |
008 |
教师教育学院 |
徐老师 |
0872-2219848 |
009 |
文学院 |
杨老师 |
0872-2219818 |
010 |
农学与生物科学学院 |
廖老师 |
0872-2219030 |
011 |
工程学院 |
孙老师 |
0872-2219788 |
012 |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
段老师 |
0872-2219620 |
013 |
护理学院 |
崔老师 |
0872-2257940 |
014 |
艺术学院 |
齐老师 |
0872-2219891 |
015 |
国际教育学院 |
褚老师 |
0872-2219277 |
016 |
外国语学院 |
杨老师 |
0872-2218217 |
017 |
体育科学学院 |
李老师 |
0872-2219838 |
018 |
天文与信息研究院 |
崔老师 |
0872-2218809 |
019 |
法学院 |
何老师 |
0872-2219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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