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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研究生入学须知 来源: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5-02-05 相关院校:南京理工大学
1.新生档案寄送和培养合同
我校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含硕士生、博士生,下同),须将档案调入我校。我校不再寄送纸质调档函,请新生于规定时间在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系统自行下载打印调档函,并根据调档函上的要求将本人档案及时寄送我校。如档案未按要求寄送,须向录取学院提交相关说明,否则将无法报到入学。
我校录取的定向就业研究生,档案不调入我校,但均须与学校及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合同在相应时间寄送考生本人。考生收到后,应到定向培养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并寄回我校(仅接收EMS、顺丰快递,寄送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25-84303162)。
录取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按照上级部门和属地相关部门要求执行,具体要求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1.南京校区:
优先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接,转接至录取学院党组织的对应支部,本人报到时到所在学院党组织确认转接;如无法通过系统转接,可使用纸质《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转接,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南京理工大学委员会”,去(到)所在学院党组织的对应支部,《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由本人报到时直接交到所在学院党组织。
2.江阴校区:
优先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接,转接至“中共南京理工大学江阴校区党工委”,本人报到时到所在学院党组织确认转接;如无法通过系统转接,可使用纸质《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转接,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南京理工大学委员会”,去(到)“中共南京理工大学江阴校区党工委”,《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由本人报到时直接交到所在学院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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