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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代码 | 院系名称 | 学位类型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 | 研究方向名称 | 招生计划 | 系统申请时间 | 复试材料提交 | 注意事项 |
006 | 第五临床学院 | 学术学位 | 100202 | 儿科学 | 01 | 儿内科学 | 1 | 1.时间:2023年4月10日15:00-4月11日14:00 2.系统: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考生服务系统 3.具体操作方法:见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官网《请注意,一志愿考生填报系统时间!——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操作说明》。 |
1.时间:2023年4月10日15:00-4月11日14:00 2.形式:所有材料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上传(内容与第一志愿复试相同,必须材料与非必须材料分开),文件名为“专业学位/学术学位+报考专业及方向+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必须/非必须)”,复试当天现场核验原件。 3.要求:扫描文件务必按照以上要求命名,扫描内容务必清晰且按既定顺序排列,学历认证报告注意更新。 4.方式:发送到本院系指定qq邮箱851857224@qq.com。 |
1.校内调整复试比例:1:3。校内调整排序原则:我院根据符合条件考生的初试总成绩排序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当初试总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复试。当申请调整考生未达到复试比例时,按实际人数进行复试。 2.复试时间及具体专业安排见我院官网后续通知。 3.复试地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439号)。 4.复试具体流程请参照我院官网“重庆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通知。 5.温馨提示:复试当天平板、手机等通讯工具须上交收取,复习相关资料请尽量打印成纸质材料携带。 6.若考生收到我院发来邮件/短信,请及时回复。 |
100204 | 神经病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 | ||||||
专业学位 | 105101 | 内科学 | 02 | 血液病 | 1 | |||||
105120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2 |
注:无论何种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提交复试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轮复试,后果由考生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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