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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的精神,以及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现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调剂基本条件
(一)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原则上只调剂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考生初试成绩不仅要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2020年全国初试成绩要求,还应符合调入专业在我校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有具体要求的专业还须符合专业要求。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数量应相同,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工程管理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上述专业。
(六)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我校涉及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2020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2020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二、调剂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5月20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开通后。具体时间我校会提前通过研究生学院网站和“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关注。
2.调剂比例
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在调剂生源数充足的情况下,各专业原则上须按不低于专业招生计划数1:1.2安排复试,但不得超过1:2,具体比例由各招生学院依据学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确定。
3.信息发布
需要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调剂信息及调剂要求也将在“调剂系统”发布,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4.志愿锁定
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含外单位调剂考生及校内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调剂。从便利考生出发,我校设定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期间原则上不得解锁,如考生确有解锁需求,为防止被他人冒名解锁,须考生本人向我校研招办电话申请解锁。超过锁定时间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保留所填调剂志愿,等待我校调剂人选确定结果,也可自行改填其他志愿。
(二)确定名单
1.每批次调剂服务系统关闭后,由招生学院按调剂基本条件及各学院对调剂考生的具体要求,根据申请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初试成绩、外语水平等综合条件择优选择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及内容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我校将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向调剂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我校将在复试前对接受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信息进行公示。调剂考生人选确定的解释工作由相关学院负责。
(三)复试、录取
调剂考生的复试、录取按照《河北农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及调剂学院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执行。
调剂考生与第一志愿考生分别按总成绩高低排序录取,先行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
我校将根据各招生学院复试进度,及时通过“调剂系统”对待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待录取通知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我校将取消该待录取通知。
三、调剂考生的信息公示
调剂考生复试及拟录取名单(包含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其他
1.我校将在每批次调剂系统关闭后下载调剂考生报名信息库,由于考生修改本人调剂志愿导致学校下载的调剂考生报名信息库中无考生报名信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2.如有个别专业需要再次开通“调剂系统”的,我校将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及“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再次调剂公告。
3.每批次“调剂系统”开启前,我校将解锁上一批次报名考生志愿。
4.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拟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五、联系方式及相关信息
学校代码:10086
学校名称:河北农业大学
负责部门: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灵雨寺街289号(071001)
咨询电话:0312-7521303
附件:
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0年5月12日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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