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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始建于1984年。2004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政法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院校。
上海政法学院坚持“立足政法、服务上海、面向全国”,依托政法系统的行业优势,走“以需育特、以特促强”的创新发展道路,努力培养基础扎实、具有社会责任感、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学校注重教学科研与社会发展、经济建设的紧密结合,已经初步形成以法学为主干,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语言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体系。
学校“贴近实际,注重应用”的办学特色鲜明,具有多学科、多层次的办学能力,坚持科学发展,努力创建有特色、高水平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文科院校。学校现设有法律学院、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社会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高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以及研究生部、体育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培训部等教学部门。拥有法学(含刑事司法方向、民商法方向、知识产权法方向、行政法方向、经济法方向、环境法方向、金融法方向、国际经济法方向)和监狱学、监狱学(社区矫正方向)、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行政管理、社会学、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经济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英语、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学等24个本科专业及方向;另有司法助理、文秘等7个高职专业。法学中的行政法学、刑法学、经济法是市教委重点学科。法学(刑事司法方向)、监狱学、社会工作、法学、国际政治、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模式与实践等6个专业和项目是上海市教委批准建设的本科教育高地,监狱学、社会工作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2011年7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认我校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有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和刑法学3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9000余人,继续教育在校学生1600余人。现有师资队伍结构合理,副高以上职称占教师总数的35%,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超过教师总数的84%。8名教师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48名教师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教师中有多人承担了全国性学术团体的领导职务。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刘云耕同志为学院名誉院长,学校还聘请了国内知名专家、学者100余人为名誉教授、客座教授。
学校设有上海司法研究所、上海市社会心理学会、中国犯罪学研究会预防犯罪专业委员会、应用社会科学研究院、东方法治文化研究中心、城市安全研究中心等20余个研究机构。学校出版《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院报为《上海政法学院报》。学校重视开展对外交流与校际合作,先后与美国、法国、日本、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多所大学建立了校际合作交流关系。
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占地面积1078.60亩,“佘山脚下的花园学府”已经形态初显。学校教学设施先进、齐全,现有计算机中心、语音室等基础实验室,以及模拟法庭、刑侦实验室、国际贸易综合实验室、速录实训室等设施。学校自1999年至今一直被评为“上海市花园单位”,蝉联11~15届“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2009年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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