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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现场确认 来源:华东政法大学 2010-11-10 相关院校:华东政法大学
一、非华东政法大学考点
凡报考华东政法大学且在上海以外地区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外地各高校推荐到我校的推免生,选择当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具体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请咨询当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
二、华东政法大学考点
报考华东政法大学且在上海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所有MPA联考的考生和已被我校拟接收的上海地区推免生到华东政法大学报考点(代码为3108)办理网报信息确认、图像采集、缴费和打印考生信息表等手续。
三、华东政法大学考点现场确认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10年11月10日——14日(周六、周日照常),上午8:30——下午4:00。
2、地点: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交谊楼第四会议室(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
3、长宁校区周边交通线路:88、20、67、921路公交车、轨道交通2、3、4号线至中山公园。
四、华东政法大学考点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或“文职干部”或“军校学员证”)、网上报名编号(网络报名成功后生成的9位数)和下列有关材料:
1、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入学时必须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2、往届本科毕业生、网络教育和自学考试本科生:本科学历证书原件。
3、普通高校“专升本”、“专接本”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
4、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2009年9月1日以前毕业、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历证书原件(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我校招生简章所规定的相关材料(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六门以上所学专业课程合格成绩单)。
5、MPA考生:本科学历证书原件(2008年9月1日以前毕业)或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2006年9月1日以前毕业)或硕士学位证书原件(2009年9月1日以前毕业)。
6、已被我校拟接收的上海地区推免生:学生证、拟接收函(初步录取通知)。
五、现场确认流程
1、领取并填写《现场确认流程表》;
2、资格审查、身份确认;
3、缴纳报名费;
4、复核、修改信息;
5、采集数码照片、领取《报名信息表》;
6、核对信息、签名确认、交回《报名信息表》和《现场确认流程表》。
六、注意事项
1、现场确认必须考生本人来办理,如不进行现场确认则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2、硕士研究生报考费为每人128元,MPA报考费为每人160元,图像采集费为每人20元。推荐免试生只需交纳图像采集费。
3、考生可于2011年1月1日—1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考试时间为2011年1月15、16日。考试前一天考生可来报考点查看考场安排情况。
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请考生甄别,如有上当,后果自负。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201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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