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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现场确认 来源:华中师范大学 2023-10-30 相关院校:华中师范大学
请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阅网上确认公告详细内容。
http://gs.ccnu.edu.cn/info/1028/3199.htm
一、网上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考生首次上传材料时间:2023年10月30日9:00-2023年11月4日17:00
网上确认考生补充上传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11月5日17:00(逾期不能补充材料)。
网上确认审核时间:2023年10月30日14:00-11月5日17:00(每天8:30-12:00,14:00-17:00)。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登录页面后,输入学信网账号、密码,核对本人的网报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照片后等待考点审核结果,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视为报名成功。在审核期内,网上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根据提示及时重新提交相关材料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逾期不再办理确认手续。建议考生不要在确认的最后一天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足够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而错过网上确认。
二、网上确认流程
请登录我院研究生院网站查阅网上确认公告中的详细流程。
三、网上确认提交材料及要求
为便于考生提前准备确认材料,现将网上确认时考生应提交的电子材料公布如下:
(一)所有考生网上确认必须上传的材料照片及要求
1.本人近三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
2.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
以上两项为所有考生必须上传项,须按照要求上传,否则影响审核结果。
(二)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及报考点要求上传的其他材料
1.网上报名期间显示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根据实际情况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1)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的毕业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上传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单;
(4)国家承认学历的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上传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证明;
(5)境外高校未毕业本科生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证明。
2.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还须上传所就读第二学士学位学校的学生证或者学校出具的在校就读证明。
在校研究生(含硕士和博士)选择就读培养单位所在地报考,也须上传所就读培养单位的学生证或者培养单位出具的在校就读证明。
3.户籍所在地为武汉市的往届毕业生、未毕业在籍自考生、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考生、境外高校届时可毕业考生须上传户口本上的户主页及个人页(集体户口仅提供个人单页);
户籍所在地不在武汉市的往届毕业生须上传工作单位(所在地为武汉市)缴纳的近3个月(2023年7-9月或8-10月,近3个月不应为欠缴、停缴)社保缴费凭证(不应为个人缴纳)或武汉市居住证(包括已办理的有效居住证电子证件和卡片证件,不得为办理居住证的相关凭条、电子记录或者已经过期的居住证)正反两面。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内页。入伍时间在大学入学时间之前的,还应该要求考生提供参军入伍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证明。
5.单独考试考生须上传已经发表过的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定向单位业务骨干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并请专家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模板见附件)。
6.其他证明材料
本科或者专科就读期间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还需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或包含曾用名的户口本个人页。
在校研究生(含硕士和博士)报考须上传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上传身份证明等补充材料
1.证件类型为非居民身份证的考生;
2.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但身份核验未通过的考生。
仅以上两类考生须上传身份证等补充材料。上传材料要求如下:
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分正、反面两张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文字正向显示)。其他类型证件上传要求参照身份证照片的具体要求。
如有疑问,请与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7-67861488或67867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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