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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研究生入学须知 来源:天津城建大学 2023-07-07 相关院校:天津城建大学
一、迁转户口
1.参照《新生落户流程》(网址:https://bwc.tcu.edu.cn/info/1298/3035.htm)相关条款办理。
2.户口迁入条款由校保卫处户籍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23778890(转6)、23085037(工作日)
23085297(暑假,7月10日-8月27日)
办理地点:综合服务办事大厅(工作日)
现代教育中心A区104室(暑假,7月10日-8月27日)
二、迁转档案
1.录取学院向新生发送《天津城建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档函》,新生须按照调档函所列条款办理人事档案转接手续。
2.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务必在入学前寄达各相关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留在原单位。
3.转接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 邮编:300384
接收单位:各相关学院。
三、迁转组织关系
1.党组织关系转接:新生党员原所在党组织如果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又名“基层党组织党员信息更新系统”),可以通过网上转接。如不能实现网上转接,可采取线下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方式进行转接。介绍信抬头:中共天津城建大学XXX学院委员会或中共天津城建大学委员会,转入单位:天津城建大学XXX学院。
2.新生团员须登录“智慧团建”系统(www.zhtj.youth.cn/zhtj),进行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转至学生所在学院团委。同时应于报到时提供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共青团天津城建大学XX学院委员会”。
四、录取通知书说明
1.录取通知书将依据新生所留通信地址,以EMS速递形式寄出。新生也可联系录取学院自取通知书。
2.新生开学报到时,凭录取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天津城建大学研究生处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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