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lantab.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2018245号
分类:研究生入学须知 来源:沈阳建筑大学 2023-04-28 相关院校:沈阳建筑大学
为方便考生办理档案、组织关系转递等入学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档案转递
凡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考生均须将档案转递到学校。拟录取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硕士研究生调档函,凭借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应届考生按所在学校统一时间办理,非应届考生须于8月30日前办理并寄到录取学院(请在档案材料封面注明姓名及报考我校的学科专业名称)。
各学院档案接收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25号沈阳建筑大学XX学院,邮编:110168,收件人及联系方式如下表:
二、党团组织转递
凡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党团组织关系转递到学校,党团组织关系入学报到时交至所在院系所报到点。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一般不转递组织关系。
(1)党组织关系
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已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如上图所示)建库,并实现全国联网互通的,须由所属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将党组织关系转至录取学院党组织,各学院目标党组织名称见下表:
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未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国联网互通的,须到所属党组织办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纸质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沈阳建筑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接收单位为“沈阳建筑大学**学院”,并在介绍信有效期内交至录取学院党组织。
(2)团组织关系
团组织关系转至“辽宁省省管高校沈阳建筑大学XX学院(学院全称)2023级研究生临时团支部”。各学院联系人见下表:
三、非全日制考生上课方式选择
拟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请于6月6日-9日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确认上课方式(利用周末、节假日时间进行课程学习或参与全日制研究生的课程学习两种方式之一)。考生提交确认的上课方式是学校组织教学运行及日常管理的重要依据,一经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改。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E-mail:yjszs@sjzu.edu.cn
联系人:金老师 吕老师
联系人表详见官网:http://grs.sjzu.edu.cn/info/1020/3433.htm
扫码关注
考研信息一网打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