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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推荐免试办法 来源: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2-10-26 相关院校:沈阳理工大学
为稳妥做好我校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学校特制定本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本细则适用所有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专业。
一、复试工作原则
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复试组织管理
1.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工作的领导,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对复试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有关复试原则和政策、纪律的培训,建立有效的试前试中试后监管保证机制,确保复试公平公正,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研究生院负责统筹安排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平台等资源。
2.各研究生招生学院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按照“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在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工作、开展专业知识及技能等考核。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不得作为复试导师组成员。
3.要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各研究生招生学院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4.学校成立督查组,并委派督查员监督检查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5.对已录取的新生,学校各研究生招生学院要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对于考试招生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不论何时,一经发现即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及复试资格审查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考生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条件;
2.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向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3.通过我校复试资格审查并收到复试通知。
(二)复试资格审查
对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和各研究生招生学院根据复试进程安排分别组织实施。
1.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网络线上审查。考生须在2022年9月29日17点前将下列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以《“姓名”+推免生材料》命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yzb@sylu.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推免生材料》。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沈阳理工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及个人自述;
(4)加盖本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5)加盖本科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各类荣誉证书、等级考试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个人成果证明;
(6)思想政治考查材料。
2.各研究生招生学院
复试开始后,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查检验,严防复试“替考”。
四、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我校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一)专业课复试科目面试
面试时长原则上不少于1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题在专业课复试科目试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专业课复试科目见《沈阳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专业综合面试
面试时长原则上不少于15分钟,满分120分,合格线为72分。面试内容包括外语运用能力、专业知识及基本技能、综合素质和能力三个方面。
(三)具体要求
1.各研究生招生学院按照“三随机”工作机制组建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5人或7人,其中设组长1人,并指定1名秘书做复试记录,复试小组对每名考生的作答情况要有现场记录和评语,复试全程要做好录音和录像。所有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评语和影音资料由学院存档,保存至少1年。
2.在进行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复试考生要按照随机确定的复试次序,依次进入视频考场进行复试,与复试无关的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视频考场。
3.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长、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复试小组成员应对复试考生的表现作出客观、公正的考核,填写综合面试评分表。复试小组秘书收集综合面试评分表,并分别对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进行汇总、计算平均分、排序,填写复试情况表,并交给学院统一汇总。
4.复试评分标准:
(1)专业课复试科目能力与水平(满分100分)
综合性、开放性地考核考生对专业课复试科目所涵盖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等的掌握程度,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本门复试科目的理论知识、实践技能等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
(2)外语运用能力(满分30分)
外语运用能力测试主要包括:外语口语能力测试、专业外语掌握程度。
外语口语能力测试主要考察三个方面:
A.语法与用词的准确性、语法结构的复杂性和词汇的丰富程度以及发音的准确性;
B.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
C.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诸多因素来测评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
专业外语掌握程度主要考察考生对外文专业资料的阅读和翻译水平。
(3)专业知识及基本技能(满分60分)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30分)
结合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学术论文、科技竞赛获奖、科研成果、等材料,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考察内容包括: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五、复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复试科目面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
六、复试不合格的确认
1.复试成绩(包括各分项成绩:专业课复试科目面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不含合格线)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
2.复试环节中有违纪或作弊情况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
七、录取名单的确定
1.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复试成绩录取。
3.录取名单、复试成绩等信息由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向考生公示。
八、复试安排
沈阳理工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时间定于2022年9月30日进行。
九、网络远程复试要求
1.学校选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发的“研招远程面试系统”作为统一的首选复试平台。如首选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因网络或其他原因无法保障复试质量,各研究生招生学院需启动应急备用平台——腾讯会议有序组织复试工作。此外,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做好电话复试的准备。
2.建议考生使用笔记本电脑进行复试,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是普通PC电脑,需要另外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并具备QQ、微信视频通话功能。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为WINDOWS 8及以上版本;笔记本电脑需提前充好电,或直接插上电源使用;检查网络是否畅通,以防复试过程中断网;提前将无关电脑程序全部关闭。此外,考生还应准备一部具有高质量视频通话功能的智能手机,并提前安装好腾讯会议客户端、微信和QQ。
3.复试考生以电脑作为远程复试主设备,需要正向面对考生,复试全程开启摄像头并正对考生。复试过程中,要求视频中考生界面底端始终不得高于腹部,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
4.复试过程中,研招远程面试系统将采集考生图像信息,并进行身份识别审核,要求考生复试时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
5.复试过程中,连接登录复试系统的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房间内的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
6.考生应在所报考学院规定时间内参加网络复试设备及平台测试,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要求。
7.对于因经济条件限制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经考生申请,我校核实后可提供合理的支持和资助。考生可在复试开始前3天,将申请书和生源地街道(乡镇)级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yzb@sylu.edu.cn,并拨打我校研招办电话(024-24686219)联系确认。
十、其他
1.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的执行教育部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各研究生招生学院需做好复试相关纸质材料、复试音频视频资料留存及备案工作。
2.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3.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复试过程中,因上级招生管理部门出台新的政策和部署,学校将做相应调整。
5.如网络远程复试中出现突发状况,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依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6.本实施细则由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7.沈阳理工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24-24686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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