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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研究生入学须知 来源:锦州医科大学 2021-08-12 相关院校:锦州医科大学
所有2021级新生请注意,录取通知书已于7月3日发放,收到后请妥善保管,现发布入学须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及要求
(一)报到时间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新生(录取专业代码为1051**)拟定报到时间8月21日8:30——17:00;所有学术型学位及非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新生拟定报到时间9月 4日8:30-17:00
(二)报到材料
新生请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5份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另外专升本考生需携带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有效期内的学信网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网《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
(三)入校要求
根据属地疫情管控原则,暂定新生需携带报到前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凭“一证一卡一码”(附件1)到锦州医科大学西门按指示进行新生报到。
以上时间和要求均为拟定,具体情况视疫情变化而定,请同学们密切关注研究生学院网站、群通知,以最终通知为准。
二、关于新生档案接收说明
(一)接收档案研究生范围
所有2021级已录取“非定向”培养类型硕士研究生新生。
“定向”培养类型硕士研究生与研究生学院签订定向合同后,档案不转入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二)接收时间
2021级硕士研究生新生档案需在2021年7月20日前将档案邮寄至学校。
(三)邮寄要求
(1)邮寄方式
档案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以邮政特快专递(EMS)高校档案专用通道或机要的方式邮寄至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并个人保存好单号等凭证,以便查询。以其他方式邮寄或个人携带档案者均不接收,由此造成的档案遗失等后果由本人承担。
(2)封装要求
所有新生档案袋需以封条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在档案袋外侧正面以醒目字体标明“锦州医科大学2021级硕士研究生”、“姓名”和“联系电话”。
(3)新生档案邮寄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
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学生管理科(第七教学楼303)
电话:0416-4673865 邮编:121001
三、团员组织关系转接
(一)智慧团建
即日起,2021级新生可将智慧团建系统的团关系进行网上组织关系转接,去向为:“团辽宁省委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2021级新生流动团员团支部”。转接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1日。请2021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在规定时间内将智慧团建系统的团关系转入。
(二)团员组织关系转递介绍信
团员组织关系转递原则上需要开具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共青团锦州医科大学委员会”,如需填写团员组织关系去向,则填写“共青团锦州医科大学委员会”。介绍信由新生自己携带,请勿放在档案中。介绍信将于入学报到后由研究生学院团委集中组织收取,请不要单独递交。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无论是往届生或应届生,都请联系现在所在团组织开具。群众与年满28岁的同学可不开具。
(三)团员组织关系档案
原则上要求,团员组织关系档案随本人人事档案一并转递到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在入学后,对团员档案进行核查。如有个人携带团员档案,请勿单独递交,等待进一步通知。
四、党员档案邮寄及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须知
(一)正式党员(含预备党员)
档案与人事档案一起邮寄至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以便审核新生党员的入党材料。(注意:党员档案如果可以自提带到研究生学院也可以,不要求一定与人事档案一起邮寄)。
(二)入党积极分子
档案于开学时自提带到学校,无需邮寄(档案袋需以封条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三)辽宁省外党员
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接收地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委员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新生自己携带,请勿放在党员档案中。请各位同学注意依据入学时间开具介绍信,上交介绍信时间不要超出介绍信有效期。介绍信回执待党员档案审核后,统一开具。
(四)辽宁省内党员
组织关系介绍信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组织关系转接,去向为:“中国共产党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委员会”,不再开具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学后根据新生专业及规培情况再分配具体党支部。
(五)2021级党员群
请全体2021级学生党员加入锦医大21级研究生党员QQ群477488978,实名认证,只允许党员入群。
五、学费缴纳
请同学们认真阅读“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新生交费须知”(附件2),根据附件要求按时缴纳学费,缴费时间以附件通知为准。
六、有关生源地贷款说明
(一)申请要求
申请生源地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的同学,请自行联系生源地(户口所在地)国家开发银行等相关机构,办理贷款业务。生源地贷款金额、缴费范围、利息计算以及发放方式各地不同,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缴费要求
(1)报到缴费
办理贷款的同学,在新生报到前,务必不要缴纳学费、宿费,报到时需携带生源地贷款回执单并登记,等待学校核查与确认后进一步办理。贷款将在每年的11月左右完成所有缴费工作。贷款未能办理成功的同学需自行补交学费与宿费。
(2)缴费范围与要求
贷款成功同学将按照其各自的贷款金额或覆盖要求免除相应全部或部分学费与宿费,其贷款金额不足与无法覆盖的部分学费或宿费需要由本人缴费补齐。
七、有关申请校外住宿的说明
(一)校外住宿说明
研究生可申请校外住宿。申请通过后,学校将不再为其安排寝室及收取住宿费。校外住宿同学有意重新回校住宿者需重新提交申请,研究生学院需根据具体状况另行审批。
(二)申请要求
新生申请校外住宿需要填写“校外住宿申请表”(附件3),本人填写签字后,于7月20日前上交或邮寄,学校将不再为其安排寝室及收取住宿费。过期未提交同学默认为在校住宿,学校安排寝室并收取住宿费。
(三)校外住宿申请表请使用顺丰邮寄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学生管理科,黄老师收,电话:0416-4673865
八、其他有关要求
请入学前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六级425及以上或合格)的同学准备证书原件及扫描版,开学后以班级为单位审核原件并上交扫描件。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采用线上方式进行授课,请准备好上网设备,保证网络畅通。
具体授课方式及时间请密切关注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及群通知。
热烈欢迎2021级新同学!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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