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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公告 来源: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院 2021-05-10 相关院校:西安石油大学
现将我校2021级硕士研究生户口、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办理须知公布如下,请全日制考生按照须知要求办理;非全日制(定向)录取考生的档案、户口及党、团组织关系不转入我校。
一、户口办理
1.新生户口迁移政策:
(1)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在入学时将户口迁入学校。
(2)按照公安机关规定:西安市区及郊县(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临潼区、闫良区、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高陵县)的新生户口不迁入学校。
(3)新生入学报到时统一办理入户手续,过期将自行办理。
(4)户口迁入学校后,毕业时按照就业计划将户口迁至毕业生分配单位。
2.落户需提交的材料:
(1)本科就读西安各高校(包括西安石油大学应届毕业生)且户口在学校的,需提交录取通知书、集体户口卡(常住人口登记表)、彩色身份证复印件一份、1寸白底彩照一张。
(2)户籍在原籍并且户籍为陕西省境内的,需提交录取通知书、彩色身份证复印件一份,1寸白底彩照一张。
(3)户籍为陕西省以外的新生在办理户口时,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彩色身份证复印件一份、1寸白底彩照一张。
3.落户对《户口迁移证》的要求:
(1)《户口迁移证》中“出生地”和“籍贯”两项,须规范填写为XX省XX市XX区或县(直辖市除外);“迁移原因”一栏应为“大中专招生”而非“毕业”;“婚姻状况”一栏不能为空,要填未婚或已婚。
(2)《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3)《户口迁移证》在骑缝处和右下角盖户口专用章;《户口迁移证》上各项应全部机打,如有手写,请在手写处加盖“户口专用章”;户口迁入学校后,“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出生地、籍贯、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均以迁移证为准不能更改。
(4)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往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安石油大学或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青松路甲1号。
二、档案转寄地址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二路东段18号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收 件 人:研招办
邮 编:710065
联系电话:029-88382328
为保证档案安全,档案请使用邮政EMS寄发或入学报到时自带转递我校,我校不接收其他快递公司邮寄的档案。
注:考生收到调档函后,方可寄发档案,请勿提前寄发。
三、党组织关系办理
我校2021级硕士研究生新生的党组织关系转接,请根据以下要求办理:
1.我校应届毕业生:
由考生所在学院(系)党委(党总支)开具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考生持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到考取学院(系)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明:考取学院(系)党委(党总支),由“****”转入“你处”)。
2.其他考生:
(1)省外考生:省外考生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明:中共西安石油大学委员会,由“****”转入“XXX学院党委(党总支)”;入学报到后,由考生考取学院(系)的学生管理办公室统一收取组织关系介绍信。
(2)省内考生:省内考生无需开具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但需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进行转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接接收单位为“中共西安石油大学XXX委员会(XXX为考生考取院(系)名称,如中共西安石油大学石油工程学院委员会,具体名称需考生联系考取院(系)确定。
四、团组织关系办理
我校2021级硕士研究生新生的团组织关系转接,请根据以下要求办理:
1.我校应届毕业生:
2021年6月,根据考生所在学院(系)团委通知,在校内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2021年9月,根据校团委通知以学院(系)为单位统一上交团员证、团档案,办理团关系转入;团档案由校团委集中保存,请勿放进个人档案,不需要团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
2.其他考生:
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明:共青团西安石油大学委员会;2021年9月,根据校团委通知以学院(系)为单位统一上交团员证、团档案,办理团关系转入;团档案由校团委集中保存,请勿放进个人档案。
3.“智慧团建”系统转入:
入学之后,各学院(系)团委将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创建新生团支部,团支部建立后根据校团委通知,团员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发起团组织关系转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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