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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 2021-03-23 相关院校: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
本人是参加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本人已认真阅读《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本人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核。在学期间被确认复试存在违规行为的,取消其学籍;毕业后被确认复试存在违规行为的,将按规定撤销其已获得的学位证、毕业证。
本人特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保证在报名及初、复试过程中,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如实、准确提交报考信息和各项身份认证、资格审核材料。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信息,本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完全理解并严格遵守《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2021年硕士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守则》。
3、自觉服从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研招办的统一安排,接受院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4、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复试规则,诚信复试,不违纪、不作弊。
5、在复试过程不录音、录像和录屏,不泄密,不保存和传播复试有关内容。
6、保证本次复试过程中不传谣、不造谣、不信谣。
承诺人签名:
2021年 月 日
(由于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到院,电子签名具有纸质签名的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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