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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2011-04-09 相关院校: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达到我校公布的2011年硕士研究生初试分数线标准的考生及经我校允许调剂复试的考生,请按下列要求到我校参加复试:
一、交费、报到
(详见: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考生应先缴纳100元复试费并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复试。
二、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①准考证(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遗失准考证,请第一时间联系各培养单位报到联系人进行登记,调剂考生请直接联系原报考单位索取);
②有效身份证原件(类型见复试办法规定);
③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入学报到时未能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入学资格,不予录取);
④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⑤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下载);
⑥自筹经费协议书(下载)一式两份,认真阅读,谨慎考虑签字后交到培养单位;
⑦报考计划内定向(定向生)或计划外委托培养(委培生)的考生,请于报到当天到培养单位登记并填写有关材料;
⑧同等学力考生在国家正式刊物上发表的专业论文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体检
(详见: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提示:为避免体检期间出现考生过于集中的现象,建议17日上午不安排专业课复试的考生于17日上午当天进行体检。
四、其它
任何时候一经发现考生有不符合复试录取工作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处
201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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