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基本理论的问题
查看(696) 回复(0) |
|
maxmin
|
发表于 2010-09-04 23:51
楼主
这一期我们来谈谈宪法学中宪法基本理论的问题。可以把这个知识点分为八个小要点来复习掌握:(1)宪法特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2)宪法的产生和发展:英、美、法三国宪法的产生及其特点,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3)现行宪法的修正:迄今为止,我国现行宪法共进行过四次修改,形成了31条宪法修正案;(4)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制衡原则;(5)宪法的分类:宪法的实质分类(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宪法的形式分类(资本主义类型宪法和社会主义类型宪法);(6)宪法规范的特性:内容的政治性,效力的最高性,立法的原则性,实施的多层次性;(7)宪法的作用:保障人权,保障民主,保障法治,保障经济制度;(8)宪法和宪政:宪法是宪政的前提,宪政则是宪法的生命,也可以说,宪法是静态的宪政,宪政是动态的宪法。
考研教育网本期专题将结合近年相关真题进行讨论。同时,欢迎大家到考研教育网论坛发表意见和建议! 下面我们结合历年真题来分析一下: 2006年真题: 17.下列关于英国宪法构成的表达,正确的是(D) A.由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等构成 B.由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等构成 C.由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判例等构成 D.由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等构成 [分析]英国宪法由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等构成,形成了具有特色的没有统一、完整的宪法典形式的不成文宪法,故本题答案为D项。 18.依据宪法制定机关的不同,可以将宪法分为(C) A.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B.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C.钦定宪法、协定宪法与民定宪法 D.纲领性宪法与确认性宪法 [分析]钦定宪法是由君主或以君主名义制定和颁布的宪法,协定宪法是指由君主与国民或国民的代表机关协商制定的宪法,民定宪法是指由民意机关或者公民公决制定的宪法,这三类宪法是以制定宪法的机关为标准对宪法所作的分类,故本题答案为C项。 56.下列宪法中属于钦定宪法的有(ABC) A.1814年挪威王国宪法 B. 1911年大清帝国“十九信条” C.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 D. 1809提瑞典王国宪法 [分析]1809年6月6日的《瑞典王国宪法》属于协定宪法,被排除,故本题答案为A、B、C三项。 2005年真题: 16.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C) A.确认社会各阶级的政治地位 B.使民主制度法律化 C.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D.集中体现阶级力量对比关系 [分析]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利保障书。宪法的基本出发点是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这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从历史角度看,宪法是确认权利和自由的成果; (2)从宪法的基本内容看,宪法的基本内容分为两大部分:即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其中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居于支配地位。故本题答案为C项。 17.英国宪政制度体现的核心思想是(A) A.人民主权 B.三权分立 C.天赋人权 D.法治主义 [分析]英国实行“议会至上”,实行“议会主权”。“议会主权”的表现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议会立法权在国家权力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只要政府存在,立法权就应当是最高的权力。行政权与司法权从属于立法权,并对立法权负责。另一方面,议会有权监督执行权的行使,有权调动和更换执行机关,从而使执行权对立法权的政治责任得以贯彻。议会主权是人民主权在英国的具体体现。故本题答案为A项。 22.宪法规范区别于普通法律规范的首要特点是(A) A.内容的根本性 B.效力的最高性 C.立法的原则性 D.实现的多层次性 [分析]四个选项都是宪法规范区别于普通法律规范的特点。但首要特点,即决定其他特点的特点或其他特点基础的特点,正是由于内容的根本性,所以有后三个选项表述的特点。故本题答案为A. 66.简述2004年宪法修正案关于经济制度修改的内容。 [分析](1)完善了土地征用制度,将“征收”和“征用”相区别,并规定依法给予补偿。 (2)提高了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地位,在其政策中加进“鼓励”和“支持”。 (3)加大了私有财产的保护力度。表现在:国家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公民私有财产依法进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 (4)增加了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 2004年真题: 26.在宪法中体现议会至上原则最典型的国家是(A) A.英国 B.法国 C.美国 D.中国 [分析]英国宪法以人民主权思想为指导,突出议会至上的体制特点,故本题答案为A. 2003年真题: 6.典型的不成文宪法的国家是(A) A.英国 B.美国 C.法国 D.德国 [分析]不成文宪法最显著的特征在于,虽然各种法律文件并未被冠以宪法之名,但却发挥着宪法的作用,它具有弹性较大、适应性强的特点,但也具有规范不系统、相互重复矛盾的不足,英国宪法是不成文宪法的代表,故本题答案为A. 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1787年美国宪法,现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都是成文宪法。 19.宪法与宪政的关系是(ABCD) A.宪法是宪政的前提,宪政是宪法的生命 B.宪法是静态的宪政,宪政是动态的宪法 C.宪法的内容直接决定宪政的内容,立宪的目的就是宪政的目的 D.宪法与宪政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都是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表现 [分析]宪法与宪政存在非常密切的关系,宪法是宪政的前提,宪政则是宪法的生命,也可以说宪法是静态的宪政,宪政是动态的宪法。因此,宪法的内容直接决定宪政的内容,立宪的目的就是宪政的目的;一般来说,宪法与宪政都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都是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表现,都以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人权为目的,故本题答案为A、B、C、D四项。 53.有学者认为,人权是宪法的出发点和归宿。宪法说到底是人权的保障法。试从宪法的特征和价值角度分析这一观点的合理性。 [分析](1)该学者的观点是合理的。 (2)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a.从历史上看,宪法或者宪法性文件最早是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斗争中,为了确认取得的权利,以巩固胜利成果而制定出来的。 b.从宪法的基本内容来看,尽管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涉及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但其基本内容仍然可以分为两大块,即国家机关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并且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居于支配地位。 |
回复话题
|
||
上传/修改头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