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工程硕士材料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查看(1399) 回复(0) |
||||||||||||||||||||||||||||||||||||||||||||||||||||||||||||||||||||||||||||||||||||||||||||||||||||||||||||||||||||||||||||||||||||||||||||||||||||||||||||||||||||||||||||||||||||||||||||||||||
ruier123
|
发表于 2016-01-13 12:54
楼主
全日制工程硕士材料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和要求 西南大学材料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材料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侧重于材料工程技术和工程应用,主要是为材料领域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及民营企业等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员。 二、学习方式及年限 本领域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为2—4年。 三、课程设置、学分及考核方式 1.课程与必修环节设置 攻读西南大学材料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须完成以下课程的学习和必修环节,总学分应不少于26学分。 其中必修24学分(含必修环节6学分);选修不低于2学分。
(1)开题报告:第二学期初进行。 (2)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第二学期期末进行。 四、培养方式及方法 1.培养方式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用阶段式培养,包括:课程学习、企业实践、学位论文撰写等三个阶段,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培养阶段可以独立进行亦可交叉进行。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原则上实行双导师指导负责制,第一导师为校内硕士生指导教师;另一位导师为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专家或其他具有丰富工程实际经验和责任心强的技术专家;第一导师为主要责任导师。特殊情况下,在企业可以采用导师组责任制。 2. 培养方法: (1)制订培养计划。研究生入学三个月内,以校内导师为主制订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的制订应根据本学科专业学位硕士培养的基本要求,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制订。培养计划应明确论文选题范围及形式,对课程安排、实习、实践学习计划以及撰写企业实习总结报告、撰写学位论文等提出要求,并给出进度计划。培养计划须经主管院长批准后才生效。 (2)课程学习。课程学习和工程实践可以相互交叉。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要求在申请答辩之前修满所要求的学分。 (3)论文开题及答辩。 选题要求:论文选题要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 开题答辩:论文由系所按学科学术方向组织校内和企业相关专家在听取研究生的选题报告后,对选题报告和论文工作计划进行评审。 论文开题时间:第二学期初。 (4)企业实习报告。 按企业要求完成实习实践内容,实践结束后向学部提交一份实习报告。同时需提供由企业导师就学生实践环节的表现给出的意见。 (5)学位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要求:已完成专业培养方案所要求的学分;通过开题报告、完成企业实习;论文工作已经完成。 五、学位(毕业)论文与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的选题一般应与工程硕士生所在单位的科研或工程项目相结合,无工作单位的学生由培养单位的导师或导师组指导。论文选题应有一定的先进性、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材料工程的基础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形式可以是工程项目技术报告、关键技术的研究论文等。 学位论文至少应有2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应由3~5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均应至少有一名来自实际工作部门的专家参加。作者的指导教师不参与其本人的论文评阅与论文答辩,论文评阅人不得兼任答辩委员会成员。论文答辩等工作按《西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六、学位授予与毕业 完成课程学习及必修环节,取得规定学分,按规定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相应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自主择业”,学校对其就业进行指导,按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程序办理就业与派遣手续。 |
|||||||||||||||||||||||||||||||||||||||||||||||||||||||||||||||||||||||||||||||||||||||||||||||||||||||||||||||||||||||||||||||||||||||||||||||||||||||||||||||||||||||||||||||||||||||||||||||||
回复话题 |
||
上传/修改头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