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高校名称 沈阳工程学院 所在省市 辽宁
调剂专业 动力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材料与化工 发布时间 202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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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部202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招考委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辽宁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5〕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和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工作原则

持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要求开展调剂工作。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

二、调剂条件与遴选原则

我校接收调剂考生遵循专业相近、考试科目相近原则。现将我校有调剂名额专业的调剂条件公布如下。

(一)调剂条件

1.初试报考专业(学科)及本科专业要求

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各专业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背景要求如下。

(1)动力工程专业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背景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初试报考专业为专业学位型“能源动力”类专业(专业代码前4位为0858),或学术学位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科(专业代码前4位为0807);全日制本科学历为工学专业。

②初试报考专业为专业学位型“机械”(专业代码前4位为0855)“材料与化工”(专业代码前4位为0856)“资源与环境”(专业代码前4位为0857)专业,或学术学位型“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前4位为0811)“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代码前4位为0817)“核科学与技术”(专业代码前4位为0827 )“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前4位为0830)“机械工程”(专业代码前4位为0802)“电气工程”(专业代码前4位为0808)学科;全日制本科学历为能源动力类、自动化类、核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机械类、电气类、材料类。

(2)控制工程专业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背景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初试报考专业为专业学位型“电子信息”类专业(专业代码前4位为0854),或学术学位型“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专业代码为0811);全日制本科学历为工学专业。

②初试报考专业为专业学位型电气工程专业(专业代码085801),或学术学位型“仪器科学与技术”(专业代码为0804)、“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代码为0809)、“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代码为081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代码为0812)、“软件工程”(专业代码为0835)、 “电气工程”(专业代码为0808);全日制本科学历为工学专业。

(3)计算机技术专业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背景需满足下列条件:

初试报考专业为专业学位型“电子信息”类专业(专业代码前4位为0854)、“电气工程”专业(专业代码085801)、“密码”专业(专业代码1452)或学术学位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代码前4位为0812)、“软件工程”(专业代码前4位为0835)、“网络空间安全”(专业代码前4位为0839)、“电气工程”(专业代码前4位为0808)学科;全日制本科学历为工学专业。

(4)材料与化工专业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背景需满足下列条件:

初试报考专业为专业学位型“材料与化工”(专业代码前4位为0856)、“电子信息”(专业代码前4位为0854)、“建筑”(专业代码前4位为0851)、“机械”(专业代码前4位为0855)、“资源与环境”(专业代码前4位为0857)、“能源动力”(专业代码前4位为0858)、“土木水利”(专业代码前4位为0859)、“交通运输”(专业代码前4位为0861),或学术学位型“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前4位为0805)、“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代码前4位为0817)、“力学”(专业代码前4位为0801)、“机械工程”(专业代码前4位为0802)、“光学工程”(专业代码前4位为0803)、“仪器科学与技术”(专业代码前4位为0804)、“冶金工程”(专业代码前4位为0806)、“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专业代码前4位为0807)、“电气工程”(专业代码前4位为0808)、“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代码前4位为0809)、“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代码前4位为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前4位为08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代码前4位为0812)、“建筑学”(专业代码前4位为0813)、“土木工程”(专业代码前4位为0814)、“水利工程”(专业代码前4位为0815)、“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专业代码前4位为0820)、“纺织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前4位为0821)、“轻工技术与工程”(专业代码前4位为0822)、“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代码前4位为0823)、“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代码前4位为082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专业代码前4位为0825)、“兵器科学与技术”(专业代码前4位为0826)、“核科学与技术”(专业代码前4位为0827)、“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前4位为0830)、“软件工程”(专业代码前4位为0835)、“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前4位为0873)、“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代码前4位为0876)、“纳米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前4位为0877);全日制本科学历。

注:我校全部调剂专业不招收非全日制本科学历考生,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2.初试考试科目及成绩要求

(1)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或英语(二)、数学(一)或数学(二)、专业课(与所调入专业相关的工科课程)。

(2)报考我校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我校所在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所在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所在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二)遴选规则

通过调剂报名审核的考生,复试资格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初试总成绩相同时,以业务课1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业务课1成绩相同时,以业务课2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业务课2成绩相同时,以外国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外国语成绩相同时,以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取得调剂复试资格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三、调剂复试工作程序

1.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提交调剂申请;

2.我校会在36小时内向符合调剂复试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我校调剂复试,并保持电话畅通,如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我校将电话通知考生确认;

3.接受我校调剂复试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参加调剂复试,调剂复试具体事宜请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b.sie.edu.cn)发布的相关信息。

四、调剂复试办法及录取标准

1.调剂复试办法

调剂复试办法详见《沈阳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录取标准

复试成绩合格考生按《沈阳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规定的录取规则进行排名并发送拟录取通知,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考生,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拟录取名单需上报教育部审查,审查通过后正式录取。

五、调剂咨询

咨询电话:024-31975867、31975863

电子邮箱:yanjiusheng@sie.edu.cn

温馨提示:该信息自网络渠道整理,未一一甄别其有效真实性,若有意向,请查看院校或联系老师核实。若有不妥,请联系我们删除。删除请联系 tiaoj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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