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1 lantab.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2018245号
2025考研复试特训班【1v1个性批改+模拟面试+听口纠音】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多元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及研究生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调剂工作公告如下:
一、调剂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考生,择优选拔”的原则,调剂考生的复试形式、内容、程序、录取标准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二)所有调剂考生均需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并接收确认有关通知。
二、调剂基本条件
(一)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我所拟接收调剂的专业范围和学术性要求如下(下表中涉及调剂专业的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拟接收调剂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 | 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名称及代码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 分) | 单科(满分>100 分) | 考试科目要求 | 拟调剂名额 |
大气科学(070600) | 大气科学(0706)、自然地理学(070501)、遥感科学与技术(0787)、农业资源与环境(090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 | 300 | 40 | 62 | 统考数学或化学 | 3 |
气象(0751) | 气象(0751)、大气科学(0706)、自然地理学(070501)、农业资源与环境(090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 | 290 | 40 | 62 | 统考数学或化学 | 7(可接收少民计划) |
生态学(0713) | 生态学(0713)、微生物学(071005)、农业资源与环境 (0903)、环境科学(0971) | 300 | 40 | 62 | 统考数学或化学 | 2 |
生物物理学(071011) | 生物学(0710)、化学(0703)、药学(0780)、植物保护(0904) | 300 | 40 | 62 | - | 2 |
环境工程(083002) | 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农业工程(0828) | 290 | 40 | 56 | 统考数学或化学 | 1 |
环境工程(085701) | 资源与环境(0857)、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农业工程(0828)、农业资源与环境(0903) | 275 | 40 | 56 | - | 5(可接收少民计划) |
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082803) | 农业工程(0828)、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资源与环境(0857)、能源动力(0858) | 290 | 40 | 56 | 统考数学或化学 | 3 |
土壤学 | 环境科学(0971)、微生物学(071005)、农业资源与环境(0903)、生态学(0713) | 300 | 40 | 62 | 统考数学或化学 | 2 |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095132) |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095132)、农业资源与环境 (0903)、生态学(0713)、农业工程(0828)、水利工程(0815) | 290 | 38 | 62 | - | 10(可接收少民计划) |
(三)第一志愿报考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我所部分专业可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与相关专业进入复试要求一致。
(五)教育部调剂政策中规定的其他条件及要求。
(六)调剂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调剂基本程序
(一)调剂意向采集: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调剂意向采集模块于3月28日开通,最终调剂名单以教育部调剂系统正式开通后为准。
(二)填写志愿。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4月8日正式开通后,考生可登录调剂系统查看我所公布的各专业生源缺额情况,并及时填报相关志愿信息,接收复试通知。
(三)考生筛选。研究所将审核调剂生源信息,依据“择优录取”原则,向符合复试要求的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于收到复试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四)接受复试。初选合格的考生,须登录调剂系统接收并确认培养单位的复试通知,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须按时参加复试。
(五)确认拟录取。复试结束后,拟录取的考生须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接收并确认待录取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10-82105338
电子邮箱:hfszs@caas.cn
本办法由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及研究生院等有最新政策要求,以最新政策要求为准。
温馨提示:该信息自网络渠道整理,未一一甄别其有效真实性,若有意向,请查看院校或联系老师核实。若有不妥,请联系我们删除。删除请联系 tiaoji@163.com
考研调剂课程推荐 > >
当前关注此学校的用户
公众号:考研信息网
查国家线、研究生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