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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简章 来源:中山大学 2010-11-26 相关院校:中山大学
一、招生辦法
1. 報考資格
(1)持有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香港、澳門考生或持有臺灣地區居民身份證和“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臺灣考生。
(2)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力(專科畢業後在報考相關專業工作2年或2年以上,達到與內地〖祖國大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年齡一般在40歲以下。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 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力(獲得學士學位後在報考相關專業工作6年或6年以上,達到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同等學力),年齡一般在45歲以下。
我校醫科各專業的博士生及碩士生均不接受同等學力人員報考。
(3)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4)必須有兩名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2. 報名時間
2010年11月
3. 報名地點
①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社大厦1404室
電話:(00852)28936355,圖文傳真:(00852)28345519
②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地址:澳門巴掌圍斜巷19號,南粵商業中心8樓
電話:(00853)3969368,圖文傳真:(00853)28322340
③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郵政編碼:100081
電話:(010)68945819, 圖文傳真:(010)68948227
④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郵政編碼:510631
電話:(020)38627813,圖文傳真:(020)38627826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可任選一地點報名,幷在該報名點安排的考場參加初試。
4. 報考類別
(1)公費全日制研究生:在學期間免交學費幷可享受學校獎學金。
(2)自費全日制研究生、自費兼讀制研究生:自費研究生在學期間由學生本人按學校的規定交納學費。
★報考醫科各專業的考生,只能報考全日制類別。
★醫學臨床各專業只接受醫學畢業生(含授醫學學士或碩士學位的應届本科生及碩士生)報考。
5. 報名手續
報名時考生須交本人居住地身份證副本(香港、澳門考生持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考生持臺灣地區居民身份證和“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兩張;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副本(應届畢業生可于錄取前補交)或同等學歷文憑(持海外教育機構學歷的,報考點或招生單位有要求的,應到(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大學本科或攻讀碩士學位的成績單;體格檢查報告。
報考費爲500元港幣,不參加考試者不退報考費。
要求通訊報名者,應事先與自選的報名點聯繫妥當,再寄送有關證明、表格及報考費,另加郵資及手續費100港元,幷告知本人的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傳真機號碼或E-Mail地址。
6. 填報志願
(1)考生只能填報一所學校的一個專業,報名登記表上的報考院系、報考專業、報考方向(不分方向的專業除外)均須填寫清楚,報考博士的考生還須在報考方向後注明導師姓名。
(2)可兼報公費全日制或自費全日制研究生。
(3)我校爲全日制港澳臺研究生設立獎學金,第一年一般根據入學考試初試及復試成績綜合評定,具體評定辦法將另行公布。
7. 入學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復試兩階段。
(1)初試科目:碩士、博士考生須應試報考專業指定的一門外語和兩門業務課,考試科目詳見招生專業目錄。每門考試時間爲3小時,均爲筆試。碩士生考生初試外國語滿分爲100分,兩門業務課滿分各爲150分(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MBA)的考試科目爲外國語(滿分值爲100分)、綜合能力(滿分值爲200分)),博士生考生初試科目滿分各爲100分。
(2)初試地點、時間
地點:由考生所在報名點安排。時間:2011年4月。
(3)復試地點、時間
初試合格者,均須進行復試,復試方式一般以面試爲主。
地點:以考生的復試通知書通知的地點爲准。時間:2011年6月5日前。
8. 錄取
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考試成績、復試情况、導師意見及體檢結果等綜合評核,確定錄取名單。錄取通知書于6月中下旬由我校函寄給考生本人。
二、入 學
新生于9月上旬報到入學。具體時間以我校發出的“入學通知書”爲准。新生報到時,由我校進行身體復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書面向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三、學費及獎學金
(一)學 費
1、自費全日制、自費兼讀制博士研究生:每學年12500元人民幣,三年共計37500元人民幣;
2、自費全日制、自費兼讀制碩士研究生(不含工商管理碩士):學費每人每年10000元人民幣,學制2至3年,分學年收繳;
3、自費全日制工商管理碩士研究生:
嶺南學院每學年50000元人民幣,兩年共計100000元人民幣。管理學院每學年45000元人民幣,兩年共計90000元人民幣。
4、自費兼讀制工商管理碩士研究生:
嶺南學院第一、二學年每學年35000元人民幣,第三學年30000元人民幣,三年共計100000元人民幣。
管理學院每學年30000元人民幣,三年共計90000元人民幣。
上述學費一律按學年度收繳,逾期不交者,視作自動退學處理。
上述學費不包括學生的教材費、學生來校接受導師指導的往返交通費、住宿以及辦理各種證件的費用。
(二)獎學金
我校將按照《財政部 教育部關于印發〈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6〕129號)及《財政部 教育部關于印發〈臺灣學生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5〕325號)文件規定,設置港澳臺研究生獎學金。獎學金種類及遴選辦法,將另行通知。
四、培養方式
1. 港澳臺博士或碩士研究生的培養方式基本上與內地(祖國大陸)學生相同, 采取導師個人指導與集體培養相結合的辦法,按照培養方案執行,選修課可根據港、澳、台學生實際情况選修有關課程;
2. 兼讀制碩士學位研究生須按規定修完課程,至少應修滿30學分,每門必修課程的成績達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進行碩士學位論文撰寫與答辯。一般每周應有8 學時接受導師面授。如將面授時間集中使用,一般每月至少到校學習一次。 具體面授時間應在每學期開學後第一周內由導師與學生商定,經學院、系(所、中心)審批,報研究生院備案,以便檢查。
3. 兼讀制博士、碩士學位研究生,一般應來校修讀外國語課程。 入學時第一外語水平已達要求,可獲准免修,但要參加該門課程的通過考試。
4. 兼讀制博士學位研究生暫未實行學分制。必修課程含第一外國語,基礎課和專業課等四門以上(含四門)。每門必修課程的成績須達70分以上(含70分)。學生每月定期到學校接受導師指導,基礎課及專業課授課時間由導師與學生商定,報研究生院備案。
5. 其它未盡事宜,按中山大學研究生院有關規定辦理。
五、學位授予
課程學習成績合格,通過學位論文答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經我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合格,可獲相應的學位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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