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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简章 来源: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0-11-23 相关院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一、MPAcc专业硕士学位简介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简称MPAcc),与会计学科学学位是规格不同的两种学位类型,各有侧重。其招生办法、教育内容、培养模式、质量标准等突出职业要求,注重学术性与职业性的紧密结合。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需要,健全和完善国家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体系,建设高素质、应用型的会计人才队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于2010年获准开始招收会计硕士,培养单位为国际商学院。
国际商学院始终坚持国际取向、本土植根的原则,以“创造管理新知,培养高素质全球化工商管理人才”为使命。自1982年成立伊始,全面引进美国工商管理教育体系和经济学、管理学、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会计学、国际物流等原版教材,融合中国经济发展所创造的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和中国企业的成功实践,创建了独具特色、贯通中西的工商管理教学与人才培养体系。
学院目前下设6个学系,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重点依托于国际商学院会计系及财务管理学雄厚的教学力量和一流的教育品质。
强大的师资阵容
国际商学院会计系与财务管理系合计现有专业教师30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12人,讲师6人,博士生导师9人。其中,会计学系2008年获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2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人入选财政部全国会计学术带头人, 1人为北京市教学名师,2人为国务院特殊政府津贴获得者。
鲜明的教学特色
国际商学院始终注重精品课程的建设,以此保证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截止到目前,我院会计学系与财务管理学系合计已获得2门国家级精品课(企业财务报表分析、财务管理)、5门北京市精品课(管理会计、财务会计、企业财务报表分析、公司理财、国际财务管理)、2000年MBA课程《财务会计》获得北京市高等教育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
同时,国际商学院还积极进行国际化和精品化相结合的课程类探索,主要专业课坚持英语教学,目前已获得一门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国际财务管理)。
与资本市场对接的课程体系
国际商学院会计学科一直根据当代资本市场环境、中国转轨经济背景、企业国际化经营的实际需求设置研究生课程体系,先后开设了:高级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高级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高级审计理论与实务、高级成本会计理论与实务、会计信息与资本市场运作,财务报表分析与证券定价、国际财务管理、国际金融等课程。
丰富的科研成果
国际商学院坚持科研与教学相结合原则,高度重视科研项目的申报,力求以科研促进教学,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会计学科近5年来,已完成和正在承担进行的重要科研和教学项目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项,研究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8项;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会计研究》、《审计研究》等期刊上发表了数十篇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学术论文;《国际化会计人才培养模式研究》获2007年度北京市立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会计学》获2009年度教育部立项。本学科现设有一个校级重点科研基地——国际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另外还设有国际税务筹划研究中心和政府审计研究中心,为教师进行科研和交流提供了很好平台。
二、招生计划
全日制会计硕士学制二年,学校安排住宿。非全日制(在职不脱产)会计硕士学制三年,不转户档,授课时间大致为每周五晚、周六全天,学校不安排住宿。
研究方向由考生根据课程模块、个人兴趣和毕业论文选题确定。按规定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符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的相关条件者,颁发学历证书,并授予会计硕士学位。
招生规模: 50名左右。
三、报考条件
同“2011年硕士生招生简章”中所列的报考条件一致。
四、报名
1.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先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凭网报编号、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到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照相和交费。详情请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部主页。
2. 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的报名信息务必准确、翔实,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3. 考生可任选报考点报名,但必须在现场报名点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五、考试
(一)初试
1. MPAcc联考的初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④443-会计学。
2. 参考书目:近期发布考试大纲
3. 初试时间:2011年1月15-16日。
(二)复试
4. 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复试名单及具体复试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部主页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并下载相关材料。
5.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生源质量情况,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
6. 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复试方式以及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确定。
7. 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8. 复试报到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六、体检
体检复试期间统一进行,新生入学时复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的相关规定。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两种类型,其中:
1. 自筹经费(培养费自负)全日制考生须将人事档案等转入我校,可转户口(除北京地区散居户口外),毕业时按“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工作单位。
2. 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考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不转户口,毕业后回委托培养单位工作。
3.申请非全日制攻读MPAcc,不调档,不转户口,不安排住宿,不参加就业派遣。
4. 全日制MPAcc学费为3万元(2年共计),非全日制MPAcc学费为7万元(3年共计)),可一次性缴清,也可按年度缴纳。
八、培养和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九、其他
1. 达到国家复试标准,但未达到我校复试线的考生,应联系调剂单位。
2. 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3.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十、招生咨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生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部主页(http://www.uibe.edu.cn/upload/up_yjsb)查询。
咨询电话:010-64492202/2151;010-64495202(fax)
电子邮件:yzb@uib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号信箱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29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招办
201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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