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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导师信息 来源:中国半岛真人体育 2015-04-28 相关院校:中国人民大学
一、简介
刘俊海,河北泊头人,民商法博士。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工作站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律顾问。兼任澳大利亚蒙纳什大学(Monash University)客座教授、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划委副主任研究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美国仲裁协会国际争议解决中心仲裁员、伦敦仲裁院仲裁员、维也纳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亚太仲裁集团仲裁员、中宣部司法部与中国法学会“六五”普法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商务部电子商务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证券业协会咨询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导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证券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常务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委员会副主任、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常务理事、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资本市场法治评论》主编、《资本市场法治网》(www.chinacapitallaw.com)主编、中国政法大学与河北大学等多所大学兼职教授等。
1985年9月至1989年7月,在河北大学法律系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1989年9月至1992年7月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学习,获经济法硕士学位。1992年9月至1995年7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习,获民商法博士学位。1995年7月,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从事商法经济法研究工作。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商法经济法研究室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助理兼所务办公室主任、社会法研究室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商事法研究中心秘书长等职。2006年9月,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
1996年11月至1997年11月,赴挪威奥斯陆大学从事公司社会责任的博士后研究。1998年9月,获欧盟奖学金,赴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法学院研究欧盟公司法。2000年1月至2001年5月,获美国学术界理事会(American Council of Learned Societies, ACLS) 与美中学术交流委员会(the Committee on Scholarly Communication with China, CSCC)奖学金,赴美国密西根大学和堪萨斯大学作访问学者,研究美国公司法。2007年8月,赴新西兰维多利亚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2009年7月至8月,赴美国威斯康辛大学访问研究。2011年8月至2012年6月,应邀作为密西根大学格劳秀斯学者(Grotius Research Fellowship)和休斯学者(Hughes Fellowship),从事访问研究。
自1996年以来,多次赴美国、荷兰、德国、芬兰、新西兰、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越南等国出席国际学术研讨会,提交英语论文并发表英语演讲。《电子商务中的信任机制研究》(英文)在美国商法学会(the Academy of Legal Studies in Business)2001年年会上荣获拉尔夫·邦奇奖(the Ralphe Bunche Award)。多次前往我国港澳台地区参加学术研讨会、发表学术演讲。
主要研究专长为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商法经济法前沿问题。作为核心咨询专家或起草工作小组成员,参加了《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合伙企业法》、《政府采购法》、《企业国有资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等商事经济法律的研究、起草和修改工作。多次参加立法机关组织的专家座谈会,并多次向立法机关提供咨询建议,多项立法建议被采纳。独立承担或主持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规范、健全、发展资本市场的法律问题研究》等多项课题研究项目。
自1987年起,已出版《现代公司法》、《现代证券法》、《新公司法的制度创新:立法争点与解释难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的保护》、《公司的社会责任》、《欧盟公司法指令全译》等专著或译著12部,在美国《哥伦比亚商法评论》(Columbia Business Law Review)和《中国法学》等学术刊物发表中英文学术论文100余篇。
1999年被北京市法学会授予“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2003年被《财经时报》评选为全国“2003年度十大意见领袖”。2005年《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的保护》一书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法学会和全国青联举办的第一届“中国青年法律学术奖(法鼎奖)”评选中获金鼎奖(一等奖)。2006年被中国法学会评选为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008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NCET-08-0557)。2008年,当选为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2008年和2011年,连续两次入选中国校友会网大学评价课题组《中国杰出人文社会科学家研究报告》中的第二届和第三届“中国杰出人文社会科学家”名单。
二、主要研究方向
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商法经济法领域的其他前沿问题
三、主要开设课程
现代公司法原理;公司法案例分析;比较公司法;公司法前沿问题研究;证券法前沿问题研究;Chinese Corporate & Securities Law(面向外国留学生的全英文课程)。
四、主要科研项目与课题
1.国家社科基金2013年度重点项目《国有企业改革与国有资产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2.中国法学会2013年省部级重大课题《世界一流企业法律管理对标研究》;
3.商务部2013年课题《经营者集中的控制权法律问题研究》;
4.中国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课题《投资者赔付政策研究》;
5.中国法学会2011年省部级课题《股份公司类别股份制度研究》;
6.司法部2009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重点课题《创新市场的国家干预法律机制研究》;
7.教育部2009年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金融危机背景下的我国公司法现代化研究》;
8.教育部2009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青年课题《私募股权基金法律制度研究》,编号为08JJD820178 7;
9.教育部2008年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弘扬股权文化,完善证券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
10.国家社科基金2005年青年基金项目《规范、健全、发展资本市场的法律问题研究》;
11.中欧高等教育合作项目资助的1998年研究项目《欧盟公司法及其对中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启示》;
五、主要科研成果
(一)代表性著作
1.《中国资本市场法治评论》(第1卷、第2卷、第3卷、第4卷),主编,法律出版社。
2.《中国资本市场法治前沿》,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一版。
3.《现代证券法》,法律出版社,2011年第1版;
4.《公司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2008年8月版;
5.《现代公司法》,法律出版社,2008年7月第1版,2011年6月第2版;
6.《新公司法的制度创新:立法争点与解释难点》,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7.《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的保护》,法律出版社,1997年第一版,2004年修订版;
8.《公司的社会责任》,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9. 《商法经济法热点案例评析与立法问题》,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10.《欧盟公司法指令全译》,独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11.《公司法剖析:比较与功能的视角》,译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8月第一版;
12.《股份制企业法律知识概述》,独著,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二)主要学术论文(2012年至今)
1.《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立法的思考与建议》,《江汉论坛》(湖北省社会科学院主办),2014年第1期;
2.《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契约精神》,《法制日报》,2014年1月15日,第9版;
3.《投资者友好型市场体系亟待建设》,《中国证券报》,A4版,2014年1月3日;
4.《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的法学思考》,《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3年第12期;
5.《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我国IPO注册制改革》,《法律适用》(国家法官学院),2014年第1期;
6.《以重典治乱理念打造食品安全法升级版》,《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主办),2013年第6期;
7.《建议尽快启动公司法修改程序,积极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中国工商行政管理研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办),2013年第12期;
8.《建议公司法与证券法及三套外商投资企业法联动修改》,《法律适用》(国家法官学院),2013年第12期;
9.《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解释与创新》,《法律适用》(国家法官学院),2013年第10期;
10.《建立新型IPO注册制势在必行》,《中国证券报》,2013年9月30日第15版。该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投资与证券》(F63),2014年第1期作为封面推荐文章全文转载。
11.《为何要旗帜鲜明地向消费者适度倾斜》,《人民法院报》,2013年7月16日第2版;
1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草案的制度创新》,《前线》(北京市委主办),2013年第7期,总第216期;
13.《打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升级版,全面建设消费者友好型社会》,《工商行政管理》,2012年第12期;
14.《建议公司法与证券法联动修改》,《法学论坛》,2013年第4期;
15.《论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的升华与制度创新》,《法学杂志》,2013年第5期;
16.《加强资本市场诚信建设的法学思考》,《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13年第3期;
17.《论法官公司争讼裁判思维的创新》,《法律适用》(国家法官学院),2013年第5期;
18.《最高院首例“对赌”条款效力判决对PE行业影响深刻》(VAM Clause Ruling to have Huge Impact on PE Industry),《中国商法》(Chinese Business Law Journal),2013年4月,第4辑第4期。
19.《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12期;
20.《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法律对策》,《光明日报》,2012年12月29日,第12版。http://epaper.gmw.cn/gmrb/html/2012-12/29/nw.D110000gmrb_20121229_4-12.htm
21.《增强诚实信用原则的可诉性》,《光明日报 》,2012年07月26日,第15版http://epaper.gmw.cn/gmrb/html/2012-07/26/nw.D110000gmrb_20120726_3-15.htm?div=-1
22.《论公司并购中的小股东权利保护》,《法律适用》(国家法官学院主办),2012年第5期;
23.《中国企业赴美并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对策》,《法学论坛》,2012年第2期;
24.《管窥中美“乔丹”姓名权与商标权之争》,《光明日报 》, 2012年4月5日,第15版‘
25.The Future of Securities Class Actions Against Foreign Companies: China and Comity Concerns, University of Michigan Journal of Law Reform, VOL.46, 2013, p1315-1360.
六、联系方式
prof.liujunhai@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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