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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简章 来源:华中师范大学 2006-11-02 相关院校:华中师范大学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愿意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参见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含应届生和往届生);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07年9月1日),达到相当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人员,以同等学力的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程。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2007年硕士研究生报名一律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交费照相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时间以全国统一的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为准(网上报名时间:2006年10月10日-31日;现场确认时间:2006年11月10日-14日,具体时间安排以教育部统一规定的为准)。现场交费照相地点在各地报名点(以网上公布的报名点为准),本市考生请一律在华中师范大学报名,外地考生可在当地省市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按照教育部的统一安排操作(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公网)或http://yz.chsi.cn(教育网));
2.现场确认:出示身份证和相关证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本人学生证;在职人员及其他人员持学历证书原件),凭网上报名号到网报时选择的报名点交费照相,确认网上报名有效。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缺一不可,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入学考试形式有统考、联考(法律硕士)、推荐免试(限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单独考试(本科毕业后工作满四年的优秀在职人员)。
(1)初试时间:大约在春节前两周左右,具体时间安排以教育部统一规定的为准。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2)初试科目: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不含听力)和两门专业(各15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根据《教育部关于2007年改革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部分学科门类初试科目的通知》(教学[2006]9号)要求,我校教育学、历史学两个学科门类初试科目一律调整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及专业基础综合,由国家统一制订考试大纲,统一命题。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401”的专业基础综合课程考“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402”的考“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601”的考“历史学专业基础”。
2.复试:
(1)复试时间:大约在2007年4月中下旬。复试具体时间和内容、形式以报考院系和网上通知为准。
(2)复试内容: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②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③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须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④其他需要复试时考察的内容。
五、我校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生。推荐免试生是指获推荐免试资格并且经我校面试合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生包括我校和外校(必须是国家重点大学)取得推荐学校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生时间大约在9月下旬,届时请留意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的最新通知。
六、2007年我校参加“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工作,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40名(专业不限)。主要面向西部12个地区,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国家的特殊政策招收学生。
七、其他事项
1.如果国家2007年实行研究生培养经费改革,则以国家最新政策为准。
2.考生可从网上下载《2007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不办理邮购业务。招生简章上列出的参考书目请自行在各地书店购买,有疑问请直接向各院系咨询。
3.报考我校美术学院、音乐学院(初试科目④为面试科目)的考生必须选择华中师范大学报名点报考,在外地报名点报考无效。
4.未尽事宜,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67861488;传真:027-67861497,027-67867040),也可登录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网站查询(http://gs.ccnu.edu.cn),并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招生相关政策和招生专业目录均以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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