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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推荐免试办法 来源:佛山大学研究生院 2024-09-19 相关院校: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佛山大学坐落于经济发达、人文荟萃的岭南历史文化名城——广东佛山,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肇始于1958年创办的佛山师范学院和华南农学院佛山分院,迄今已有66年办学历史,是一所拥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学校现有仙溪、江湾、河滨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约2200亩,总建筑面积约75万平方米。
学校设有20个二级学院(部),拥有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拥有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2个、特色重点学科4个、“冲补强”重点建设学科4个,工程学、材料科学、环境科学/生态学、植物与动物科学、化学、农业科学共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兽医学、农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等5个学科入选2023“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数学、畜牧学、光学工程学科进入“2023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全国前50%。2021—2023年连续三年跻身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1000强。在2024软科中国大学排名(主榜单)中,我校位列全国高校第219位,广东高校第11位。
佛山大学现面向全国推免生发出邀请,欢迎全国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佛山大学硕士研究生!
为做好我校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和我校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一、接收专业及人数
除农村发展外的其他各个专业,每个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不超过4人(详见我校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申请基本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德、智、体全面发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4.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2024年9月-10月期间(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3.申请人回复复试通知。申请人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逾期确认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4.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由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拟安排在10月份,具体时间以我校通知为准)。复试方式可以采取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具体由各学院在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明确。
复试主要包含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测试、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占20分,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测试占8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提交审核以下书面材料:
(1)佛山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
(2)身份证、学生证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交学院存档);
(3)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大一到大三期间),须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4)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5.拟录取。复试合格者由招生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拟被录取者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接收待录取。最终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后公示。
6.体检。考生被拟录取后须自行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7.审核。拟录取考生须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才能正式录取。
四、奖助政策及学费
1.学业奖学金:被录取的推免生可直接获得一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2.学术基金:被录取的推免生可获得2万元的优秀研究生学术基金项目,特别优异者可申请5万元的优秀研究生学术基金项目;
3.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创新有为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等参照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说明事项
1.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无须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2.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3.已录取的推免生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我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录取资格。
4.本章程内容如有与国家最新考试招生政策相冲突者,以国家最新考试招生政策为准。其他未尽事宜,由我校研究生院依据国家最新考试招生政策进行解释。
六、报考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老师、沈老师
联系电话:0757-82771159
E-mail:fosuyzb@fosu.edu.cn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广云路33号A1-217
邮编:528225
研究生院网址:www.fosu.edu.cn/yanjiusheng
七、监督与申诉渠道
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纪检监督由我校纪委监察室负责。考生如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应在相关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访小组提出申诉申请,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纪委监察处联系电话:0757-82988227
佛山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0757-82771159
附件1:佛山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点击查阅下载)
佛山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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