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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西北大学碳中和学院 2024-03-22 相关院校:西北大学
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文件精神,以及《西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本次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即“线下”复试方式)进行。
一、 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专业(方向) |
政治 |
外 国语 |
业务 课 1 |
业务 课 2 |
总分 |
总计划 |
推 免 |
公开招考计划 |
0818J1 碳储科学与工程 |
35 |
35 |
53 |
53 |
292 |
4 |
0 |
4 |
0817J1 碳储科学与工程 |
37 |
37 |
56 |
56 |
292 |
6 |
0 |
6 |
0202J1 绿色低碳发展与治理 |
47 |
47 |
71 |
71 |
356 |
9 |
4 |
5 |
085601 材料工程 (储能及氢能方向) |
37 |
37 |
56 |
56 |
275 |
10 |
0 |
10 |
085602 化学工程 (储能及氢能方向)
|
37 |
37 |
56 |
56 |
275 |
11 |
0 |
11 |
085701 环境工程 (生态修复与固碳增汇方向) |
37 |
37 |
56 |
56 |
275 |
3 |
0 |
3 |
二、 达到复试线的考生名单(分专业/方向)
复试名单:https://yzb.nwu.edu.cn/info/1009/1643.htm
三、复试工作流程及原则
1.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交下述资格审核材料:
(1)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所在单位填写的政治审查表扫描件;
(2)往届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3)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专项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其他专项计划 / 项目考生的证明材料;
(5) 个人简历、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摘要或进展报告、发表论文及获奖证明等补充材料依次装订。资格材料造假的考生或者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复试形式与录取方法
专业综合面试总分为300分,包括专业笔试(150分)、综合素质面试(150分,包含英语口语测试)和思想品德测试等。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复试内容
(1)专业笔试:请考生注意复试科目对应的笔试内容,专业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
碳储科学与工程复试笔试科目为碳中和综合基础知识;绿色低碳发展与治理复试笔试科目为碳经济、碳管理综合基础知识;材料工程、化学工程复试笔试科目为储能及氢能综合基础知识;环境工程复试笔试科目为生态修复与固碳增汇综合基础知识。
(2)综合面试:每个考生面试时间20 分钟,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a个人陈述:形式为五分钟ppt汇报,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介、学业情况、科研实践经历及研究设想;
b综合素质测试:形式为考官随机提问考生作答;
c外语能力测试:形式为外语问答;
d思想品德考核:该项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工作安排
复试时间:2024年3月24日
复试地点:西北大学太白校区行政楼315
复试安排:
(一)报考碳储科学与工程、绿色低碳发展与治理专业考生:
8:30-9:00 资格审核
9:00-12:00 综合面试
13:30-14:30 心理健康测试
14:30-16:30 专业笔试
(二)报考材料工程、化学工程专业考生:
8:30-9:00 资格审核
9:00-9:50 心理健康测试
10:00-12:00 专业笔试
13:30-17:00 综合面试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规则
1.总成绩构成及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满分 100 分)=[(初试成绩/500)×0.6+(复试成绩/300)×0.4]×100。
2.录取规则
各专业按总成绩排序,顺位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成绩顺位录取。遇有指标追加,则顺位递补。
(二)调档工作
拟录取名单公布后,学院向拟录取考生应发放加盖公章的调档函( 在http://yzb.nwu.edu.cn 下载),并要求考生9月1日前将档案转至西北大学碳中和学院党支部。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扰乱考场秩序。
2.考生只准携带必须的考试用品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严禁将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带入考场。
3.复试内容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他人及网络平台传播复试题目及照片、音视频等。不得在候场期间及考后向其他考生及无关人员泄露、传播。
4.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取消考生的复试成绩、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对已入学考生将取消学籍。
5.本次复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学生和家长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七、联系方式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029) 88302102,88309015
电子邮箱:tzhxy@nwu.edu.cn
碳中和学院
2024年 3 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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