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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录取通知书 来源:哈尔滨师范大学 2024-06-12 相关院校:哈尔滨师范大学
关于录取通知书发放方式的说明:
我校2024级硕士研究生的录取通知书采取自行领取和邮寄两种形式发放(哈尔滨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自行领取,不邮寄)。
发放时间、地点为:
6月19日上午9:00—11:30。(录取学院为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的新生在该时间段到江北校区研究生院楼321室领取;录取学院为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传媒学院的新生在该时间段到江北校区研究生院楼312室领取)。
6月19日下午13:30—16:00。(录取学院为西语学院、东语学院、斯拉夫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数学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地理科学学院的新生在该时间段到江北校区研究生院楼321室领取;录取学院为体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美术学院、光电带隙材料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在该时间段到江北校区研究生院楼312室领取)。
请考生本人持身份证,按以上时间、地点前来领取。特殊情况需要他人代为领取的,需要代领人持身份证原件(不需要被带领人证件)。江南校区新生可派代表集中领取。
未领取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学校将于6月25日前以快递的方式按考生报考时填写的通信地址邮寄,请保证网上报名时预留的电话畅通。如7月10日仍未收到录取通知书,请与哈师大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
通信地址有变动的考生请于6月20日16时之前登录网站http://hsdyz.hrbnu.edu.cn/login_mas.html( 如进入网页无法修改,建议改为“谷歌浏览器”)更改邮寄地址,过期网站将不再开放。
入学相关事宜:
一、入学时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报到。
二、报到前请办理下列手续
(一)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迁转
1.党关系
2024级新生入学,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在职、定向可不转入)。①省内党员组织关系需要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入到我校学生考入的相应学院党支部;②部分省外(开通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党员组织关系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入“中共哈尔滨师范大学委员会”;③部分省外党员(未开通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需要纸质版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哈尔滨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所到单位为“XX学院”(切记不能写研究生学院,是录取的学院,考生可以通过招生简章<简章链接:http://yjsxy.hrbnu.edu.cn/info/1045/15270.htm查看个人所录取学院名称),入学后介绍信交给所在学院党委。转入我校党员档案由所在学院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后接收其组织关系并回执。
2.团关系
2024级新生入学,团员组织关系需转入我校,纸质版团籍资料应随个人档案到我校,其中纸质版介绍信抬头为“共青团哈尔滨师范大学xx学院委员会”(切记不可填写研究生学院,应填写录取学院,考生可以通过招生简章<简章链接:http://yjsxy.hrbnu.edu.cn/info/1045/15270.htm查看个人所录取学院名称),入学后介绍信由所在学院团委留存。转入我校团员档案由所在学院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上报校团委组织部备案后接收其组织关系并在“智慧团建”系统内接收其进入相应团支部。团关系转接相关事宜学校团委将统一安排,请2024级新生入学后等待学校相关通知即可。
(二)办理户口迁移证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一律不迁户口。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迁入,但迁移证上必须注明“非农业集体户”,否则无法落户;省内其他考生是否迁移自愿;省外考生是否迁移自愿。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江北校区迁移地址为: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南校区迁移地址为:哈尔滨师范大学和兴路50号。如有不按规定自行迁转,入学后不能落户者,责任自负。
保卫处户籍管理部门咨询电话:0451-88067426(江南)、0451-88060191(江北)。
(三)办理档案迁转手续
调档函已在网站发布(电子版),由考生自行打印交到档案所在单位,考生单位需将档案(含工资关系)邮寄到相关培养单位,具体详情见4月23日“哈尔滨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总名单公示”通知。必须以机要或EMS形式邮寄,不接受其它快递方式。档案必须有加盖存档单位公章的密封条密封。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调转档案和工资关系。
学工处档案接收咨询电话:0451-88060716。
(四)研究生授课信息请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在“学生课业管理”模块查询。其中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及农村教育硕士采用寒暑假面授方式进行,具体授课安排请关注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通知。
(五)硕士外语免修:新生入学后,按照研究生学院通知申请免修,申请免修的研究生须参加该门课程的期末考试,无平时成绩,考核成绩按期末考试卷面分数记录。
(六)研究生师生互选、个人培养计划制定等培养环节均需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中进行,具体进行时间和操作流程由各培养单位教学秘书通知。
(四)—(六)项内容的咨询,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咨询电话:0451-88060243,专业学位培养办公室咨询电话:0451-88060614。
三、费用缴纳
硕士研究生报到时应按有关规定按时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学费标准已在录取通知书上注明,住宿费1200元/年(2023年标准,行李自备,如有变动以学校当年收费标准执行)。
四、关于入学资格审查
新生必须按规定日期报到,无故逾期两周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将在规定时间进行入学资格审查,请准备身份证和本科毕业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有关证件,具体时间、地点入学后另行通知。推免生另需携带学位证书原件及学士学位认证报告。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
五、因我校新生开学时间尚未确定,具体报到时间和相关事宜请于8月1日后关注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通知。2024级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及2024级农村教育硕士报到时间等相关事宜请关注研究生学院网站培养工作栏目。
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yjsxy.hrbnu.edu.cn/
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451-8806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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