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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简章 来源:中国药科大学 2009-10-09 相关院校:中国药科大学
一、招生名额
2010年我校招收硕士生人数教育部尚未下达,招生专业目录所列的计划暂按2009年各专业招生人数列出,仅供参考,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招生规模及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名:
①英语达到国家英语四级或四级以上水平(须附相应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证明公章);或进修过本科英语课程,成绩合格。(须由所进修的高校教务处出具成绩证明原件)
②进修过五门或五门以上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相近的本科主干业务课课程,且成绩合格。(须由所进修的高校教务处或成人高校成绩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原件)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招生体检要求及我校体检要求。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我校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国家统一划线”等措施招收一批立志为西部民族地区的建设和发展服务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类别为“定向”。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及时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寄送至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日期:2009年10月16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09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每天9:00-22:00)。
报名网址: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布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现场确认
时间: 2009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地点:在南京市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进行现场确认的地点在我校研究生部的网页上另行通知;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应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凭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本科毕业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凭在校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毕业证书(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凭在校学生证)、成绩证明及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报考信息确认,并办理报名交费和考生本人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3、考生报名时须填报导师。导师姓名请填在网报系统的“备用信息”栏中。
4、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正确填写所有信息,考生提供的本人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
五、考生资格审核
我校将以最后确认的报名数据库为依据进行考生报考资格的初步审核,对报名数据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的考生核发准考证。复试时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正式审核,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按我校的复试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供审核。审核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者,不予复试。对于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初试
初试时间为2010年1月9日—10日,具体初试考试地点详见我校研究生部网页通知。初试科目有三门或四门,前两门是思想政治和外语,满分各为100分,均为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后一门或两门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科目选考日语的考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标准),入学后改学英语。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考试中只要有一门课为缺考,则其所有考试科目都以缺考论处。
七、复试与录取
复试录取办法将根据当年教育部发布的文件要求具体制定,请考生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部网页。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另行通知,加试方式为笔试。
考生在复试拟录取后须在发录取通知书之前将本人档案寄到我校,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体检
考生复试时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必须符合报考条件中第4项条件者方可录取。
九、学制、培养费
1、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2、硕士研究生学费每人8000元/年。
十、研究生待遇
2010年起,我校开始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为了激发研究生从事学习和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我校实行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制度,建立了多种研究生培养资助体系。
1、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定向和委托培养生)在学制规定的学习期间,每人每月享受学校提供的基本生活津贴200元;
2、除了基本资助,推荐免试硕士生、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优秀者、在学期间学业优秀者,可获得优秀奖学金资助,优秀奖学金最高等级为10000元/年。另外,学校还提供各类专项奖学金;
3、学校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研、助教、助管岗位。
十一、其他
1、招生专业目录中标●的学科、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2、我校单位代码:10316,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童家巷24号,邮编:210009,联系部门:研究生部,电话:(025)86185382、(025)83271518;
3、附录中的参考书目含部分复试科目的参考书。未列出参考书的复试科目以全国医药院校统编教材为主。
4、各部门电话:药学院:(025-83271414)、中药学院(025-86185239)、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025-83271249)、国际医药商学院(025-86185038)、 基础部(025-86185160)、社科部(025-83271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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