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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报考录取 来源: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2023-07-28 相关院校: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根据国家教育部文件规定,硕士生录取需进行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思想政治品德审查工作安排
1.各专业拟录取考生-非定向就业类别
请自行下载并打印附件1《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招生调档函》、附件2《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按要求完成相关内容的填写,并于2023年6月20日前请相关单位将签字盖章完毕的《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及档案一并寄(送)达我院研究生部。请勿将审查表封存入档案(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人事档案调档时间可推迟到本科毕业后,政审表先行寄送)。
2.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定向就业类别
请自行下载并打印附件2《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附件3《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2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按要求完成相关内容的填写,并于2023年6月20日前请相关单位将签字盖章完毕的《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及学生本人及就业单位签字盖章后的《定向就业协议书》(3份原件)一并寄(送)达我院研究生部。
政审工作是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请考生重视并及时联系相关单位按期完成政审工作。
二、拟录取研究生体检事宜
请各专业拟录取研究生使用标准体检表(附件4)至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时间须为2023年5月1日后),请于2023年6月20日前将体检表寄(送)达我院研究生部。请勿将体检表封存入档案(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人事档案调档时间可推迟到本科毕业后,体检表先行寄送)。
三、党组织关系转移
非定向就业类别拟录取研究生如为共产党员,入学后应转入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在报到时自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只接收纸质版介绍信转接),介绍信抬头写“财政部机关党委”,接收单位为“中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委员会”,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10-64505015。
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接收。
定向就业类别拟录取研究生不转移党组织关系。
四、户口迁移
1.北京生源学生(指北京本地户口,不包括本科高校集体户)不迁入户口;
2.非定向就业类别拟录取研究生-京外生源学生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报到时提交户口迁移证;定向就业类别拟录取研究生不办理户口迁移;
3.学院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仅接收非农业户口学生,符合条件学生的户口迁移证上应明确注明为“非农业户口”或“居民家庭户”(如为手写,须由迁出地派出所加盖户口专用章)。
4.落户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地区丽苑街9号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五、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地区丽苑街9号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综合办公楼3110室)
邮 编:101312
联 系 人:赵老师 何老师
联系电话:010-64505080/5171
注意:为确保文件及档案安全到达,请选择机要或顺丰、EMS快递。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
2023年5月19日
附件1:调档函.pdf
附件2: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doc
附件3:定向就业协议书.doc
附件4:体检表.pdf
附件详见http://www.nai.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91&id=7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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