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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山东大学微电子学院 2023-05-23 相关院校:山东大学
为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01方向,7人;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02方向,4人;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4人;
电子科学与技术:2人;
集成电路工程01方向,27人;
集成电路工程02方向,31人。
智能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依托微电子学院招收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如下:
集成电路工程02方向,8人。
上述数据均为全日制统考计划,不含专项计划、推免生。
录取到研究院的考生管理由“研究院”统一负责。
二、复试
(一)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按照学校安排,硕士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将在复试QQ群624426021中通知,请参加复试的考生于3月19日17:00前加入qq群。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
3.个人简述。内容包括个人的思想状况、学习情况、获奖情况、科研情况、社会实践经历或工作业绩等,简述内容要真实准确,主要用于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
4.本科阶段成绩单。
5.报考资格证明材料。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能证明其应届生身份的证明,如标明学制的学生证、学校教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制证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无学位证的可不提供学位证)。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境外教育本科学生,须提供能证明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或境外教育本科生身份的材料。
(4)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须提供本科结业证或高职高专毕业证,以及近3年内须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或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科研论文1篇,或作为主要完成者(一般为前三位)取得较高学术水平或较高应用价值的其它科研成果1项。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国家承认的硕士、博士学位证或相应的学位认证报告。
(6)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须按照以上要求提供相应报考资格证明材料,并须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报名确认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男性(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以及能够证明先入学、后入伍的证明材料,如学籍认证报告等。
(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6.《山东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7.能反映自身科研水平、专业能力、实践能力的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工作表现等材料。
8.《考生复试承诺书》。
考生需将以上材料电子版通过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 http://yzbm.sdu.edu.cn,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初始密码为证件号码)进行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携带备查,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联系学院。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复试费按每生120元收取,通过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进行提交,缴纳截止时间见招生管理平台。
(三)复试工作
各位考生根据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详见附件)和安排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总成绩为百分制,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考前报到、资格审查:3月23日9:00-16:00
考前培训:3月24日8:20-8:40
笔试时间:3月24日9:00-11:00
面试时间:3月25日
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提前3天在复试QQ工作群内通知。
复试候考时或复试正式开始前,学院安排专人核对考生身份,进行“人证识别”,严防替考、作弊。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学院指定专人,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学院在复试的同时应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四、录取
(一)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分方向依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满分500分)/5*50%+复试成绩*50%)。
(二)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依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满分500分)/5*50%+复试成绩*50%)。
(三)电子科学与技术:依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满分500分)/5*50%+复试成绩*50%)。
(四)集成电路工程:分方向依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满分500分)/5*50%+复试成绩*50%)。其中,智能创新研究院8名招生计划在02方向的拟录取名单中,按师生双向选择进行确定;若师生双向选择不足8名,则在02方向的拟录取名单中,按总成绩由低至高进行递补。
录取政策可能会根据报考情况和学校政策进行调整。如有调整,以复试前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五、调剂
如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有缺额,学院将优先从一志愿报考山东大学微电子学院考生进行调剂。
(一)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01方向计划缺额2人,依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优先接收第一志愿为本院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02方向未录取考生。
(二)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计划缺额1人,按照国家统考学科相同或相近的原则,依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优先接收第一志愿为本院电子科学与技术未录取考生。
(三)集成电路工程01方向计划缺额5人,依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优先接收第一志愿为本院集成电路工程02方向未录取考生。
经上述调剂仍有缺额,学院会在学院网站上依据实际情况发布调剂计划、复试录取办法或计划调整说明。
六、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及山东大学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相关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体检工作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相关规定。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本通知由微电子学院负责解释。
(四)微电子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531-8839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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