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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报考录取 来源:西南政法大学 2023-04-17 相关院校:西南政法大学
按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西南政法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通知拟录取考生须于2023年5月30日前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体检表(体检报告)原件须于入学报到时提交到研招办。
注意事项:
一、体检结果有异常健康状况(确诊疾病或传染病,非检查指标异常)的考生,须于2023年5月30日前与我校研招办联系并提交体检报告原件供审核。研招办联系电话:023-67258893,023-67258892;传真:023-67258895;公开邮箱:xnzfyzb@163.com。
二、拟录取考生在体检时弄虚作假及不符合教育部入学体检要求者,其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西南政法大学研招办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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