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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现场确认 来源:东北师范大学 2022-10-06 相关院校:东北师范大学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和《关于做好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吉教考〔2022〕65号)、《关于做好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工作的通知》(吉教考〔2022〕73号)、《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公告》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东北师范大学报考点【代码:2212】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及确认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时间为11月1日至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二、接收生源范围
接收全国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考生接到审核通过通知后,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含缴费),未审核通过、未缴费或未全部完成网上报名步骤的为无效信息,不得进行确认。
三、网上确认程序
(一)登录系统
考生可以使用手机、电脑等方式进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确认系统(https://yz.chsi.com.cn/wsqr/stu/),进入登录页面后,输入本人网上报名的学信网账号、密码即可登录系统。
(二)上传材料
1. 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须严格按照网上确认系统全部要求进行照片上传。若考生提供的照片不清晰、无法准确辨识,审核结果将为“审核不通过”,考生须重新提交照片材料进行审核。照片应如实地反映本人近期相貌,确保满足图片比对及网上确认审核要求。
2. 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或者三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人像面、国徽面图片。分两张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文字正向显示。
3. 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须严格按照网上确认系统全部要求进行照片上传,拍摄时,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端正;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
以上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4.已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提醒》(附件1,以下简称《疫情防控提醒》)、东北师范大学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后,本人亲自签字确认的《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与诚信考试考生承诺书》(附件2)和《疫情防控提醒》扫描件,确保签字清晰、材料完整。【10月26日更新】
5. 未能通过学历网上校验的考生须上传如下材料:
(1)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者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获国(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姓名或证件号码变更的考生,除上述相关学历材料外,还须提供目前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个人信息页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查询审核结果
本报考点审核完毕后会通过系统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请考生及时通过网上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审核结果说明:
1. 审核通过:考生已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有效。
2. 审核不通过:
(1)需要补充(或修改)材料的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有关材料并重新提交上传,再次接受审核;
(2)因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或报考点接收条件导致最终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四、其他
(一)考生务必仔细阅读网上报名及确认公告,了解相关信息后再进行操作。
(二)所有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或因自身原因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
(三)考生须确保填报及上传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如因误填、错填或虚假填报造成不能确认或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因不符合本考点接收条件而不能进行确认和参加考试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其他未尽事项,以网上确认系统有关规定为准。
(六)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考点考场纪律。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考生应自觉执行《疫情防控提醒》中的各项防疫要求,从考前第7天开始,所有考生均须下载、填写《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附件3),填报个人身体状况。【10月26日更新】
(八)考生应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研究生招生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相关招考信息。如有其他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431-85099608,邮箱:yzb@nenu.edu.cn。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10月6日
附件【附件1 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提醒.pdf】已下载765次
附件【附件2 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与诚信考试考生承诺书.pdf】已下载721次
附件【附件3 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pdf】已下载55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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