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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推荐免试办法 来源: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2-10-14 相关院校:哈尔滨医科大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5号)等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文件要求,哈尔滨医科大学开展2023年考核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本科直博生)工作,欢迎获得2023年推免生资格的同学报考我校。本科直博生具体要求请参看“哈尔滨医科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通知”(附件1),2023年接收推免生具体工作事宜如下:
一、接收条件及报考前置学历专业要求
(一)接收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有理想、有抱负、有道德、守纪律,集体主义观念和奉献精神强,立志为国家建设与发展服务。
2. 品学兼优,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勤奋,刻苦踏实,作风严谨,有探索精神、创新精神和科学态度,综合素质高。
3. 申报考生须已经获得本科就读院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资格。
4.所有推免生拟录取后必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
(二)前置学历专业要求
1.临床医学专业推免生可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各专业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口腔医学专业推免生可报考我校口腔医学(学术学位)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业硕士研究生。
3.医学影像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可报我校考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学学术学位和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核医学、考放射肿瘤学专业学位研究生。
4. 麻醉学专业推免生可报考我校麻醉学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或重症医学学术学位研究生。
5.儿科学专业推免生可报考我校儿科学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或儿外科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6.眼视光医学专业推免生可报考我校眼科学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
7.精神医学专业推免生可报考我校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8.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和临床医学专业推免生可报考我校中西医结合专业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9. 口腔医学技术(含口腔修复工艺)、康复治疗学、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病理检验技术)、医学检验(病理学方向)、医学实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学专业考生可报考我校相应专业或医学技术学科对应方向的学术学位研究生。
10.医学、生物学专业的推免生可报考对应或相近的非临床医学类学科专业,如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生物学、护理学、医学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生物物理学、人文医学等。非医学、生物学专业推免生可报考思想政治教育、公共管理、应用心理、电子信息等专业,不可报考临床医学类各专业。
二、接收工作程序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受理获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报考并开展复试工作。
(一)2022年9月28日9:00起至10月8日8:00前,推免生进行网上报名、缴费、确认复试等相关事宜,逾期不再受理。(研招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按照“哈尔滨医科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2)选择学科专业、学位类型.哈尔滨医科大学只受理每名推免生网上填报的一个志愿。
(二)10月8日8:30前,请已接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身份证、学生证照片、外语考级证书或成绩单和学校考试机构出具的验证证明、教育部在线学籍验证报告、思想品德鉴定表。请将上述所有材料以“报考学院-报名号-姓名”命名成PDF文件,发送至我校研招办邮箱hydyzb@sina.com,我校将对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三)复试
复试形式为网络远程考核,复试时间为10月9-12日,由考生报考学院按学科专业组成专家组对报考的推免生进行复试,具体复试时间、考核设备环境、演练、候考要求等由考生报考学科专业所在学院电话通知推免生,每名推免生复试考核时间为20分钟。
1.申报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报考公共卫生、应用心理、电子信息专业学位考生复试内容包括:
(1)外国语考核,满分30分;
(2)学术潜质考核,满分30分;
(3)专业知识考核,满分40分。
2.申报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含报考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护理硕士的推免生)复试内容包括:
(1)外国语考核,满分30分;
(2)病例分析及临床技能简答,满分30分;
(3)专业知识考核,满分40分。
(四)录取
1.推免生选报招生目录(附件2)中学院、学科(三级学科、研究方向、专业领域),复试合格者按复试成绩排名,按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
2. 学校将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者,学校将统一向国家上报拟录取库。
3.预计2023年6月,拟录取的推免生、长学制(5+3)转段生、统招硕士生一同在平台上参加师生互选,确定导师。
4.推免生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5.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如在后续的学习过程中受到学校处分,或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取消录取资格。
三、在开展推免生工作过程中,学生如有异议,可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申诉,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招生咨询
(一)哈尔滨医科大学主页:http://www.hrbmu.edu.cn(点击“教育教学”—“研究生教育”—“招生工作”)。有关研究生招生的各类通知将第一时间发布在网站上,请考生及时关注浏览。
(二)咨询电话:0451-86671349;联系人:于老师、李老师;
(三)通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
(四)邮政编码:150081。
五、其他
相关事宜由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2哈尔滨医科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已下载2467次
附件【附件3哈尔滨医科大学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已下载130次
附件【附件4思想品德鉴定表.doc】已下载259次
附件【附件5哈尔滨医科大学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doc】已下载9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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