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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公告 来源: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2-03-22 相关院校:湖北工业大学
相关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请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符合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加分(加分后达到学校复试资格线)和照顾(达到国家公布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基本要求复试线)政策的考生,于3月24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一、申请初试加分
(一)加分项目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二)所需材料
①申请书(包含考生编号、姓名、报考专业、初试成绩、加分项目、联系方式、落款签名)②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③相关项目服务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者,须提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等;退役士兵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等。
二、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一)申请条件
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二)所需材料
①申请书(包含考生编号、姓名、报考专业、初试成绩、申请理由、联系方式、落款签名)②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③定向就业单位工作证明④户口本或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扫描件。
三、材料提交
以上申请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后,于3月24日前发送至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箱:hgdyjszb@hbut.edu.cn,文件命名为“加分项目(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编号+姓名”,邮件主题为“加分申请(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收到考生材料后,学校研招办将根据教育部政策审核考生加分或享受照顾政策资格,及时审核材料,无误后予以加分或执行相关政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上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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