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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公告 来源: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招生就业网 2022-03-16 相关院校: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各位考生:
根据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公安学科(含公安学、公安技术一级学科下设各研究方向)考生,须参加由省级公安机关组织的考察(含政治考察、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试)。考虑到近期各地疫情防控形势较为严峻,考察工作可能持续时间较长,为确保考察工作进度,现将2022年公安学科硕士考生提交考察信息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流程
(一)提交考察信息
报考我校公安学科的考生需下载《公安学科硕士研究生在校表现考察表》(见附件),填写个人信息,交本科院校(学院<系、部>党委、学工部或保卫处)填写考察意见后,于3月24日10点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123.60.209.33:5117/ASPX/Student/StuLogin.aspx,提交个人有关信息及考察表扫描件(PDF格式)。
(二)学校确定考察范围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拟按照不低于招生人数200%的比例确定考察范围。
(三)省级公安厅(局)实施考察
我校将考生填写信息发送至省级公安厅(局),由省级公安厅(局)组织实施考察,并作出考察意见。
二、提交考察信息考生范围
(一)报考公安学专业普通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且初试成绩达到A类地区法学门类国家线考生。
(二)报考公安技术专业普通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且初试达到A类地区工学门类国家线的考生。
(三)符合《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59条中加分条件,加分后可达到上述分数的公安学、公安技术专业考生。
三、注意事项
(一)考察(含政治考察、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试)是公安院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必要环节,请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误填、漏填导致考察不合格的,我校将不予录取;考生瞒报信息一经发现的,我校将随时作出取消其录取资格、开除学籍、取消就业资格等处理。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察信息的,我校将视其为放弃复试资格。
(三)考生勿将考察表信息拍照截图后在微信、微博等互联网公共媒体上公开传播,一经发现,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四)提交考察信息不代表能够进入复试,复试名单将于我校官网另行通知。
(五)考生生源地认定标准:①考生为在校应届本科生的,生源地为参加高考时户籍所在地;②考生为往届毕业生,且仍为高校集体户人员的,生源地为参加高考时户籍所在地;③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形的考生,生源地为现户籍所在地。
(六)考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由现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负责。请考生务必按照个人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此项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因个人填报原因导致不能参加体检、面试、体能测评的,后果自负。
(七)考生个人经历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八)考生家庭成员指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包括有共同生活经历的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未婚兄弟姐妹(包括有共同生活经历的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已婚兄弟姐妹,请勿漏填、误填。若为在读、未就业或已故人员,请在“工作单位及职务”栏中填写就读学校、家庭住址或亡故情况。考生应仔细阅读说明,请勿漏填、误填。
(九)考察信息采集中需要填写的内容较多,建议使用电脑端填写。首次登录后,考生应先查看表单内容,将相关信息准备完全后,再行填写(点击页面“保存”按钮)。
(十)《公安学科硕士研究生在校表现考察表》可以手写或电脑填写。
四、其他事宜
(一)报考法学、法医学、应用心理、法律硕士、警务硕士的考生不参与本阶段考察工作,其考察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将另行通知。
(二)我校复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和方式将另行通知。
(三)考生如有其他疑问,可发送电子邮件至yjsc_npuc@163.com进行咨询。
感谢广大考生对相关工作安排的理解,请持续关注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cipuc.edu.cn/的后续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公安学科硕士研究生在校表现考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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