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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简章 来源: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1-09-27 相关院校:新疆医科大学
新疆医科大学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来我校攻读研究生。为做好新疆医科大学2022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收条件及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作弊、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四)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
(五)健康状况须符合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标准。
(六)所报考硕士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申请临床医学、中医、口腔硕士专业学位的推免生,本科就读专业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七)2022年入学报到前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二、申请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新疆医科大学接收推免生申请表》(见附件1)
3.《新疆医科大学接收推免生思想道德考核表》(见附件2)
4.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
5.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证书复印件1份;
6.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7.其他材料。
请将上述申请材料制成PDF格式后(不超过5M),压缩成一个压缩包后发至xyyjszb@163.com(文件名和邮件主题名均为“本科学校+姓名”)。
三、接收程序和日程安排
(一)网上注册。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
(二)网上报名。2021年9月28日-10月8日,获得推荐资格的申请人到“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同时发送申请材料到xyyjszb@163.com。
(三)发放复试通知。我校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者发出同意复试或不同意复试的通知。推免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
(四)组织复试。2021年10月10日-10月15日,各招生学院对考生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接收资格的考生进行复试,具体复试方式及时间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
(五)公示及拟录取。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学术背景、复试成绩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待录取”资格;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待录取资格。
四、其他
(一)本通知由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二)考生必须保证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复试结束后,我校对拟录取考生进行网上公示。考生因未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发现有如下情形之一者,取消拟(待)录取资格、直至取消学籍:
1.在规定限制时间内不能按期毕业、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者。
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获得拟录取资格;
3.受到刑事、行政、纪律处分者。
4.体检指标不符合相关规定者。
5.不符合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推免条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穆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991-2110117
邮箱:xyyjs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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