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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研究生入学须知 来源:河北经贸大学 2021-08-27 相关院校:河北经贸大学
一、新生报到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1.2021年研究生新生报到日期以各学院通知为准。报到地点:河北经贸大学相关学院(点击链接)。新生凭《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按时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
2.因故不能按期报到的,应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在报到日期前向学校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未请假、请假未获批准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3.请假申请受理:请假申请一式两份,分别报送至研究生学院研工办和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班主任。
(二)疫情防控相关
按照《河北经贸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返校报到注意事项》要求执行。(点击链接)
(三)新生报到须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新生应在9月1日前将入学审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报到时提交纸质版材料。(指定邮箱地址)
1.往届毕业生
①录取通知书原件;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到时提交复印件);
2.应届毕业生(新生报到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学生)。
①录取通知书原件;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到时提交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原件(报到时提交复印件);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新生报到前,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点击链接),下载打印;
特别注意事项:①新生本人提供的毕业证书必须是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②务必保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验证码在10月20日前均有效;若不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须提前办理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报到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③新生毕业证书信息与本人报名时提交的学历信息必须一致,因信息不一致造成考生不能入学的,后果由本人负担;④对于入学时不能取得学历证书或有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对于故意弄虚作假的考生还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二、党团组织关系及户口
详见相关通知(点击链接)
三、住宿
(一)全日制研究生住宿要求
1.全日制研究生,除经批准的特殊情况外,均需在我校研究生公寓住宿。被褥及其他生活用品自备。宿舍安排可于8月27日后访问河北经贸大学官方网站(www.heuet.edu.cn),登录个人门户,用户名为学号(见通知书),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末尾为X的使用大写X),登录后点击“研究生迎新自助”按钮即可查看。
2.因特殊情况不在学校公寓住宿的,必须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未履行审批手续的,须缴纳全部住宿费。
3.不住宿申请的程序:①登录“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相关规定并填写《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退宿审批表》,一式三份(点击链接);②新生报到后将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班主任,统一办理。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四、学宿费用
(一)研究生学宿费收缴标准
1.学费
(1)全日制研究生
①学术型:8000元/学年;②专业学位:7000元/学年。
(2)非全日制研究生
①工商管理(MBA):15000元/学年;
②工程管理(MEM):学费总计28000元;
③旅游管理(MTA):学费总计30000元;
④法律(法学):学费总计30000元;
⑤法律(非法学):学费总计30000元;
⑥公共管理(MPA):学费总计28000元;
⑦会计(Mpacc):15000元/学年。
2.住宿费
住宿费1000元/年,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二)学生交费方式
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统一采用网上交费方式。对于拟申请建档立卡资助的新生,请勿交费,待相关部门审核后,予以免除或补交。
新生报到之前,网上交费系统将对新生开放,届时可访问河北经贸大学官方网站,登录个人门户,点击“网上交费”按钮即可进行交费。网上交费系统支持支付宝和银联,无手续费,安全快捷。
建议使用360安全浏览器进行网上交费,并安装安全软件(如:360安全卫士等),以进一步保障支付安全。请不要使用手机或平板电脑操作(选择支付宝通道时如需扫描二维码支付可以使用手机)。
温馨提示:我校仅此一种交费方式,请同学们务必按照本说明从学校官方网站进行交费,谨防诈骗。
交费相关通知、操作说明详见河北经贸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底部菜单“通知公告”、“网上交费专栏”或财务处网站(cw.heuet.edu.cn)“业务专栏—学生网上交费”。
关注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河北经贸大学财务处”可及时获取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和疑难解答等。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将针对网上交费在线答疑,帮助学生解决网上交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扫描关注河北经贸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注意:本条仅适合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
学生如办理生源地贷款,收款方信息为:
户名:河北经贸大学
开户行:河北银行高新支行
账号:64420109201280
请务必在备注信息中注明学生本人学号、姓名以确保贷款准确及时得到确认。
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规定请咨询学生处助困办公室,电话:0311-87656667、87326030。
(四)交费问题咨询途径
一般问题可在财务处网站“网上交费专栏”参考相关说明,查看说明仍不能解决的可通过以下途径寻求帮助:
财务处微信咨询:“河北经贸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在线答疑;
财务处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311-87655630。
(五)其他说明
河北银行是学校的主要合作银行,也是在我校唯一设有营业网点的银行,河北银行卡平时应用广泛,例如:奖助学金发放、勤工俭学工资发放、科研劳务费发放、日常存取款等,学校将在开学后统一为新生办理河北银行卡。
五、档案调转
(一)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新生,人事档案必须转至我校。
未按时邮寄个人档案的考生,可以自带方式将档案交至所在学院;档案最迟转递时间不超过开学一周;自带档案的,档案必须封存完整,如有破损,概不接收。
(二)“定向就业”新生,个人档案不需转至我校。
六、其他
研招办咨询电话:0311-87657198(第二办公楼108室)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47号
文中相关链接查看https://yjs.heuet.edu.cn/info/1016/22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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