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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报考录取 来源:重庆科技学院 2021-07-23 相关院校:重庆科技大学
各拟录取考生:
为确保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完成,现就后续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已录取本校应届毕业生集中存放行李
毕业离校时需要寄存行李的本校应届毕业生,可在和园5号研究生公寓服务台2101办理行李存放手续,行李统一存放在2401房间。存放的行李仅限于被褥杂物等价值较低的物品,贵重物品请自行保存。
二、人事档案调转
被录取的非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均须将人事档案关系转至学校。考生凭领取的《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转手续,在《调档函》中规定的时间内,将人事档案寄至学校。《调档函》由招生学院邮寄(发放)给考生。
三、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一)重庆市内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转接1.12371党建信息平台转移。重庆市内中共党员的组织关系需通过12371党建信息平台转移,由党员本人与被录取培养学院联系,确定接收党支部名称,向原单位党组织提供接收单位党支部名称,由原单位党组织在12371党建信息平台中提交转移:“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中共重庆科技学院委员会—被录取二级学院党总支—研究生所在党支部”。2.党员档案材料审查。除重庆科技学院所发展党员以外的其他市内党员,需于报到入学后两周内,以学院党总支为单位,将党员档案材料提交学校组织部审查。正式党员档案材料一般在学生人事档案内,预备党员档案材料由学生自行携带提交至学院。3.平台接收。经学校审查通过后,党员的组织关系才能被12371党建信息平台接收。
(二)重庆市外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转接1.开具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重庆市外中共党员的组织关系由新生到生源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市外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转至中共重庆科技学院委员会,介绍信抬头为“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组干处”。2.党员档案材料审查。新生报到入学两周内,凭市外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将党员档案材料提交至学院,学院汇总后将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材料提交学校组织部审查。正式党员档案材料一般在学生人事档案内,预备党员档案材料由学生自行携带提交至学院。3.校内接收。经学校审查通过后,由组织部开具校内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转至新生所属学院党总支,由所属党总支编入相应党支部。
(三)共青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共青团员组织关系通过“智慧团建”系统转至重庆市重庆科技学院团委,新生报到入学后两周内,将团员相关材料提交到新生所属学院团总支。
(四)组织关系转接业务咨询党组织关系转接事宜详询组织部老师,咨询电话:023-65022007。团组织关系转接事宜详询校团委老师,咨询电话:023-65022044。
四、户口迁移
(一)迁移原则新生户口迁移实行本人自愿原则。凡自愿将户口迁至学校集体户者,请准备以下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粘贴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一张);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复印在A4纸上);3.户口迁移证(重庆市外迁入的)或本人户口页(户口页上须盖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和民警印章),重庆市内从家庭户口迁入学校的,还须复印一张家庭户口本主页。户口迁移证要做到无污迹、字迹清楚、项目完整、印章齐全(户籍民警印章、辖区派出所户口专用章、骑缝章、以下空白章);迁移证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姓名、民族、出生年、月、日在字、音上要绝对相同(若有问题,须在原迁出地派出所进行更改)。
(二)迁移时限户口迁移应在新生入学第一学期内办理,过期不再受理。户口迁移地详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20号重庆科技学院。
(三)办理地点大田堡105办公室,咨询电话:023-65023808。
五、定向培养
研究生培养协议签订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被我校拟录取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须与我校及定向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见附件)。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和研究生签订后于2021年6月11日前提交至招生学院,各学院汇总后统一交至研究生处,学校签订完成后由研究生处返给研究生。定向培养研究生名单另行通知学院。
六、录取通知书发放
所有拟录取数据须经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方可确定为正式录取。正式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统一邮寄(发放)《录取通知书》,所有录取考生都需要领取录取通知书。2021级新生可凭身份证原件到学校研究生处(厚德楼H111)现场领取录取通知,领取安排另行通知,也可选择邮寄方式寄送,选择寄送的考生,请在2021年5月28日前登录腾讯问卷填写邮寄信息(https://wj.qq.com/s2/8411309/128a/),到时未填邮寄信息者视为现场领取。
特此通知
重庆科技学院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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