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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研究生入学须知 来源: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处 2021-06-16 相关院校:上海政法学院
一、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上海市生源新生党员组织关系,纸质版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还需要在“上海市党员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学生的组织关系迁移至“中共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
外省市生源新生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转移证明由当地区县级以上党委或市委或省(直辖市)教育工作党委等出具,纸质版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
团员转组织关系,报到后凭团员证办理。
二、学生档案调取
考生务必于8月30日前将人事档案寄送至我校,考生邮寄人事档案收件地址栏,务必根据录取专业填写对应的录取学院及学院接收老师(见下表),例如法学理论专业拟录取考生,收件栏地址为: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 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学院老师。本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录取为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的同学,不需要转户口、党团员组织关系、档案。学生档案由我校各相关学院统一调取至新生录取学院。
附:上海政法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新生档案接收学院及老师详见http://www.shupl.edu.cn/yjsc/2021/0517/c2242a89060/page.htm
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处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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