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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广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1-03-19 相关院校:广西中医药大学
为保证我校 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 号)《关于做好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 党的教育方针,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 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校 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拟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统筹 研究生招生复试和拟录取各项工作的管理。
(二)各学院成立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 实施本学院复试工作方案,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处 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三)各学院按二级学科或研究方向组成复试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专业基本知识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技能实践能力 的考核。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 5 人,由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
较高的副教授以上人员担任,另须配备至少 1 名复试小组秘书。复试小组负责本学科或研究方向复试考核的具体实施。
三、划定第一志愿进入复试的专业分数线
(一)综合考虑我校的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和学科专业特点, 按学院、分专业划定复试专业分数线。具体见《广西中医药大学2021 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进入复试的专业分数线公告》。
初试分数达到第一志愿复试专业分数线的考生直接参加第 一志愿复试。初试分数未达到我校划定的第一志愿复试专业分数 线但是达到国家B 类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第一次调剂。
(二)我校划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进入复试 的分数基本要求为:总分≥270 分,政治、英语≥34 分,业务课
≥100 分。
根据《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过后不予修改。未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的考生,在复试时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四、复试差额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按学院、分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
五、考生调剂
(一)第一次调剂
仅接受初试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准考证号开头为:10600)、 初试分数未达到第一志愿复试专业分数线但是达到国家 B 类分数线的考生及参加我校第一志愿复试后未能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
(二)第二次调剂
第一次调剂后,若专业复试人数仍有缺额,则进行第二次调 剂。
六、复试工作
(一)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复试时间:3 月 24 -26 日,调剂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方式
采用远程网络复试的方式。复试小组成员在本地集中,通过 远程视频复试平台对考生进行复试。具体选用平台及复试注意事 项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核
请考生提前准备材料原件及扫描件,具体如下:
1. 《广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 书 》 ( 下 载 地 址 : http://yjsy.gxtcmu.edu.cn/Category_40/Index.aspx)
2. 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3. 《广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政治审查表》(下载地址:http://yjsy.gxtcmu.edu.cn/Item/208.aspx),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4. 应届本科毕业生:注册学生证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 证报告》打印件(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以及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 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教育 部 学 历 证 书 电 子 注 册 备 案 表 》 打 印 件
(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以及大学期间成绩单(可向档案所在单位要求复印,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 学历认证报告》原件(http://www.chsi.com.cn/xlrz/),该报告申请周期较长,考生须尽快办理,并于 2021 年 4 月 5 日前邮寄至研究生院招生科,因未通过认证或者未在指定时间内提交认 证报告的考生,我校将不予拟录取,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 人承担。6. 同等学力的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或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等。7.享受少数照顾政策的考生:应届毕业生--《定向就业协议书》(一式 3 份,须考生亲笔签名,并用右手大拇指加按红印,)、身份证、户口本及学生证;往届毕业生--《定向就业协议书》(一 式 3 份,须考生亲笔签名,现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工作单 位 公 章 ) 、 身 份 证 、 户 口 本 。 下 载 地 址 :http://yjsy.gxtcmu.edu.cn/Category_40/Index.aspx
以上有关材料均须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资格不符、弄虚作 假者,取消复试和拟录取资格。入学后 3 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 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基本知识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含英语 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技能及实践能力测试(专业学位考生) 均以面试形式进行考核。
1. 专业基本知识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 能的掌握程度。
2. 综合能力测试(含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测试内容包括知识结构、逻辑思维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英 语听力、口语交流能力以及个人综合素质等,其中个人综合素质 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科学态度、反应灵敏性、口头表 达能力、兴趣爱好、理想抱负、心理和身体健康状况等。
3. 专业技能及实践能力测试
中医、中药学、护理、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须进行专业 技能及实践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技能操作及实践动手 能力。
4. 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招生当年 9 月 1 日前可毕业的成人教育、自学考试与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还 必须加试 2 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由学院自行安排。
(五)复试要求
复试过程中,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各复试小组须对每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同一学科(专业) 各复试小组的考核方式、考核时间、试题题量、试题难度和评分 标准等要求相对统一。
考核结束后,复试小组须按百分制评定复试成绩,并将考核 结果和现场记录签名后交所属学院教学办,由教学办签署意见后 统一交至学校研究生院。
按照教育部要求,对相关复试内容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包括复试小组成员及考生现场情况),并存档备查。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 任何人不得改动。
各学院应选择责任心较强,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参 与复试工作。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的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及录取 相关工作。
各学院应加强对复试小组和工作人员的遴选、管理及培训, 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变更。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 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严厉打击替考和作弊等行为。考前要严格审查考生考试资格, 进行人脸核验、人证核验并检查学籍学历情况。在复试过程中通过随机查问、核对报考信息等方式,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再次核验。
加强复试过程管理, 建立健全“ 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抽取复试试题”“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的“三 随机”工作机制。
(六)成绩评定
复试成绩总分为 100 分,各项考核内容占复试成绩比例如下:
学位类型 |
专业基本知识测试 |
综合能力测试 (含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
专业技能及实践能力测试 |
学术学位 |
35% |
65% |
---- |
专业学位 |
35% |
30% |
35% |
七、拟录取工作
(一)拟录取办法
按照教育部录取工作的规定和要求,我校坚持初试成绩与复 试成绩并重的录取原则,按学院、分专业,根据考生进入复试类 别(优先顺序:第一志愿>第一次调剂>第二次调剂)按录取成绩 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成绩计算方法:录取成绩=初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70%+复试成绩×30%
确定拟录取名单时,我校可根据生源分布情况、学科专业布 局、导师培养能力及科研经费情况对分专业计划进行适度调整。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概不予拟录取:
1. 政审不合格。
2.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3. 录取成绩不满 60 分(按初试和复试比例折算后计算)。
4. 复试成绩不满 60 分(按复试总分 100 分计算)。
5.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满 60 分。
6.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籍或学历审核。
7. 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本科生,应按大学入学前签署的 定向就业协议,到生源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到,原则上不 予录取。
八、考生体检
考生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 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 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通知要求执行。拟录取结束后,由考生自行在当地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 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扫描成电子文档后在规定时间发送至研究生 院指定邮箱。我校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入学后统一再组织体检, 届时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五合大道 13 号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
邮政编码:530200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科联系电话:0771-3132106 传真号码:0771-3139219
电子信箱:gxucmyjsy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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