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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2020-05-09 相关院校:西安外国语大学
受疫情影响,为保障师生健康,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经综合研判,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请进入复试的考生按照以下安排备考:
一、关注学校及报考学院相关通知
我校一志愿复试将于5月15日以后开始有序启动,原则上调剂系统开放前(预计5月20日左右)基本结束,具体时间请考生查看报考学院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xisu.edu.cn/)公布的复试细则。请进入复试的考生密切关注网站通知,了解复试环节和相关政策法规,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络远程复试要求
考生应认真阅读《西安外国语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附件1),并按报考学院要求备妥软硬件复试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并配合报考学院完成软件测试。
(一)设备和网络基本要求
1.复试设备基本要求
考生需要准备可以支撑“双机位”运行的硬件和网络,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及附件,包括电脑1台+手机1部。
电脑建议配备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i5及以上处理器,4G及以上内存。如果电脑本身配备的摄像头、麦克风、音箱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效果不好,需要另外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等,保证电脑可以流畅进行视频通话。考生须提前安装好GoogleChrome浏览器和学院指定的复试平台软件,并提前对设备和网络做好测试,复试全程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
手机建议为智能手机、安装安卓系统,具有高质量视频通话功能,并配备手机支架等。
考生复试中须关闭移动设备录屏、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复试的应用程序,并提前做好休眠时间、拒接电话和语音通话等设置,考试过程中不得接打电话,不得转换考试界面,视频监控设备不得中断。
2.“双机位”摆放要求:
笔记本电脑(第一机位)从正面拍摄,放置在距离本人30cm左右处,手机(第二机位)从考生侧后方45°距离本人30cm左右处拍摄,确保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分别从考生面前和身后完整拍摄到考生全身,复试小组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
3.网络基本要求
网络建议使用10Mbps以上有线宽带(WiFi)或4G/5G网络,且连接正常。
(二)复试环境要求
1.考生应当选择独立、封闭、安静、明亮的复试房间,复试桌面除学院规定的复试设备和物品外,不得放置与复试相关的任何材料,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
2.复试开始前,考生应当按照工作人员的指令,手持摄像头,环绕360°展示考生应试环境,复试全程除考生本人外,不能有其他人在房内或进入房间,不能有其他声音。
(三)复试用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2.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3.报考学院规定的其他考试用品
三、提交材料
考生应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并按照报考学院指定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1.考生本人签名的《西安外国语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扫描件(附件2)
2.身份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照片
(2)准考证电子版/扫描件/照片
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文件及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照片、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照片
(2)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每学期均已注册的学生证扫描件/照片、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照片
(3)尚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照片
4.其他相关材料
(1)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扫描件/照片等
(2)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3)考生还可提供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4)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复试流程
(一)复试前
1.复试准备:考生准备复试设备和环境
2.提交材料:考生按照报考学院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3.模拟演练:熟悉复试平台使用功能和复试流程
(二)复试中
1.登录复试平台。
通过“人脸识别”验证身份;签订《西安外国语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设置“音频”和“视频”(第一、二机位)。
2.进入候考区
(1)根据随机号确定复试顺序
(2)宣读《西安外国语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3)配合工作人员检查复试环境
3.进入复试区
(1)手持摄像头,环绕360度展示应试环境
(2)手持身份证、准考生向考官展示,等待考官截屏
(3)个人自述
(4)随机抽取试题并回答
(5)复试结束后,按照指令离开复试区,主动退出复试界面,退场后不得再进入候考区或复试区
(三)复试后
1.身份核验:学校通过复试截屏图片与现有数据库进行再次比对
2.资格复查:入学3个月内,学校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以上为基本流程,此外,如果报考学院有其他规定的,以学院规定为准。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应再次检查复试设备、网络,确保正常畅通。关闭任何有可能影响复试全过程的应用程序。保持手机通话畅通。如报考时填报的手机号码已更换,应提前向报考学院报备。
2.考生应准时参加远程在线复试,无特殊原因未按照工作人员通知时间到场备考的,经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提醒后,仍然未进场的或复试过程中未经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考生复试过程中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应着装整齐,坐姿端正,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视线不能离开屏幕,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
4.复试过程中若发生考生方断网情况或设备故障,考生应立即主动联系报考学院。
5.考生应按报考学院安排,在网上模拟、演练。
6.因环境、条件所限,网络复试确有困难的考生,应在复试开始前3天向报考学院提交情况说明材料。
六、违规处理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材料或者电子设备参加复试的;
(二)未按远程网络复试相关要求摆放视频机位,提醒后仍不改正的;
(三)视频监控范围内有其他无关人员的;
(四)未经考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视频监控范围的;
(五)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六)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七)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八)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其他形式违纪、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西安外国语大学
研究生院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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