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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公告 来源:陕西理工大学 2020-04-22 相关院校:陕西理工大学
各位考生:
按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要求,我校现对符合教育部规定享受研究生招生考试加分政策的考生进行材料收集,经审核合格的考生将享受初试成绩总分加分(单科不加分)。
主要加分政策包括: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一志愿报考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且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须在5月10日前将加分申请表(见附件)以及下列证明材料扫描至一个PDF格式文件,命名为“加分项目+考生编号+姓名”。电子版发至756706730@qq.com。逾期不再办理。
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空白处须注明本人联系电话);
2.相关任职、考核证明及证书复印件。
我校受理后将根据教育部提供的名单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报省级主管部门审定。审核通过后,我校将予以加分公示,请相关考生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并耐心等待。考生须确保材料的真实性,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我校将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若加分后,预计仍无法进入复试,则无须提交上述材料。
陕西理工大学研究生处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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