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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研究生入学须知 来源:北京交通大学 2020-06-08 相关院校:北京交通大学
一、选择导师
2020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选择导师具体安排由各学院确定,请考生关注学院网站公布的通知。
二、 调档、政审、协议
2020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的调档函、政审表、“定向”研究生培养协议由考生在学校招生系统中下载并打印,开通下载打印时间为6月中旬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定向”研究生培养协议须使用彩色打印,学生本人签字后回传至招生系统。
为避免档案管理部门不认可调档函打印件,建议调档函使用彩色打印。
注意事项:
1.需要下载调档函的人员: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硕士研究生及录取类别为“定向”的非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
2.需要下载政审表的人员:所有2020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
3.需要下载协议书的人员:录取类别为“定向”的硕士研究生。
档案、政审表、协议书回寄地址及联系人见附件1。档案、政审表、协议书须在录取通知书发放之前邮寄至我校,否则录取通知书缓发,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预计为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党组织关系转接说明
1.全日制研究生
(1)由北京市属党组织转入
党员组织关系隶属于北京市委(即北京市属单位、中央在京高校(含中国科学院大学))的生源,由学生原所在单位党组织通过“党员E先锋”系统进行组织关系转接(操作流程:“党员E先锋”-“组织关系转接”—“转出”—“输入姓名”—“市内转接”—输入所转往学院的目标党支部名称或编码,介绍信有效期请填写90天,目标党支部名称及编码详见下表),不接收纸质版介绍信。
(2)由非北京市属党组织转入
党员组织关系隶属于北京市外(即中央机关所属在京单位、驻京部队和外省、市单位,以及银行系统、银监会系统、证监会系统、保监会系统、民航系统、国资委系统、铁道系统等单位)的生源,可在毕业离校前通过纸质版介绍信转接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中共北京交通大学+所录取学院+委员会,转到:北京交通大学+所录取学院)。
2020级研究生党员需在开学报到后一周内将在有效期内的纸质版介绍信交至所在学院。
2.非全日制研究生(定向)
原则上不转接组织关系。
北京交通大学2020级新生党支部一览表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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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级新生“党员E先锋”系统转接目标党支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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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党支部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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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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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交通大学电信学院20级新生支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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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0015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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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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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交通大学计算机学院20级新生支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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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0015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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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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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交通大学经管学院20级新生支部委员会
|
01110015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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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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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交通大学运输学院20级新生支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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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00155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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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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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交通大学土建学院20级新生支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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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00155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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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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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交通大学机电学院20级新生支部委员会
|
011100155772
|
电气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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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交通大学电气学院20级新生支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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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0015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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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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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交通大学理学院20级新生支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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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00155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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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
中共北京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级新生支部委员会
|
011100155764
|
语言与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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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交通大学语传学院20级新生支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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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0015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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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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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交通大学软件学院20级新生支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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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0015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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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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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交通大学建艺学院20级新生支部委员会
|
01110015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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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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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20级新生支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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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00155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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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团组织关系转接说明
1. 全日制研究生
2020级研究生新生团员须自主通过线上登记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入学前,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团组织。开学后,由所在学院团委统一安排开展团组织转接工作。原则上,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应于10月上旬前完成。
2. 非全日制研究生(定向)
原则上不转接组织关系。
五、户口迁入说明
定向就业(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骨干除外)的研究生学习期间不转户口,其余研究生可自愿选择户口是否转入我校,如选择转入我校,户口迁往地址为:北京交通大学或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院。
1.户口迁入时请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根据学校所在地派出所的要求,户口迁入工作只针对研一入学新生,其他年级不能办理,户口一经迁入,只有在毕业或退学时才能转出。
根据有关文件,定向就业(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骨干除外)的研究生不能转户口;北京、上海籍学生尽量不迁户口;其它地区学生自愿迁移户口。
新生的户口迁往地址为:北京交通大学或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院。
2.《户口迁移证》图例(附件2)说明:
(1)《户口迁移证》上三个公章(含一个骑缝章、下面两个圆章)缺一不可。
(2)《户口迁移证》上各项必须全部机打。如有手写,请另附说明或在备注中说明不能机打原因,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公章。
(3)请迁入户口的新生及家长仔细核对《户口迁移证》图例上的各项说明,不符合图例要求将不予落户。出生地、籍贯的地址不得空白并且必须写至县或市,不符合要求的由原派出所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同时在此提醒新生、家长及各迁出地派出所,原则上学生集体户口落户期间及在校学习期间,“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出生地、籍贯、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均以迁移证为准,不能更改。
(4)《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信息应与研究生报名信息一致,不一致的回原派出所改正。
(5)本校读研、读博的学生,且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将户籍迁入学校的,请将姓名,原学号等信息报给本班班长,由班长统计信息后到户籍室代为取出《常住人口登记卡》后,发给本班同学。由同学个人在《常住人口登记卡》右上角填写新的学院、学号、联系方式并签字确认后,再将《常住人口登记卡》交给本班班长,由班长整理好,和本班同学的《户口迁移证》统一交户籍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以上学生如有借出且未归还户籍卡的,请及时归还至户籍室,以免耽误户籍从本科或硕士户口转入硕士或博士户口。
(6)其它新生入学后,请将《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交本班班长,然后由班长整理好《户口迁移证》和《常住人口登记卡》后,以班为单位交学校户籍科办理落户。请班长务必通知到每个同学,户口迁入只有一次机会,以免同学发生遗漏、未交的情况。
(7)《户口迁移证》一般有效期为30天,但新生入学办理迁移不受此有效期影响。
(8)落户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的9月30日,过期不予办理。
六、住宿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如果选择不在学校住宿,可以申领住宿补贴,硕士生每人每月700元。请选择不在校住宿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在6月20日前提交《研究生住宿补贴申请表》(附件3),申请表在本人签字处签字后,扫描电子版邮件发给所在学院,开学后将申请表原件提交给学院,补导师签字、学院盖章、研究生院盖章和后勤集团公寓中心盖章。
七、录取通知书
录取通知书预计7月份中下旬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登录学校招生系统,核实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和收件人信息,如有修改,请于6月20-6月30日期间登录招生系统修改。
八、联系方式
考生可以通过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gs.bjtu.edu.cn/cms/zszt/、微信公众号:bjtuyzb以及各学院网站,及时获得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如有具体问题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打电话的方式进行咨询。
单位
|
联系方式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邮箱:dxxyzs@bjtu.edu.cn
网站:http://eaie.bjtu.edu.cn/cms/
电话:010-51687340
|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
邮箱:jsjzs@bjtu.edu.cn
网站:http://scit.bjtu.edu.cn/
电话:010-51685847
|
经济管理学院
|
邮箱:jgyjs@bjtu.edu.cn
网站:http://sem.bjtu.edu.cn/
电话:010-51687171(学硕)、010-51688411(MBA中心)
010-51684717(工程硕士中心)、010-51684065(会计硕士中心)
010-51682895(金融与统计硕士中心)
|
交通运输学院
|
邮箱:ysyjs@bjtu.edu.cn
网站:http://trans.bjtu.edu.cn/cms/
电话:010-51688778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邮箱:mwang@bjtu.edu.cn
网站:http://civil.bjtu.edu.cn/cms/
电话:010-51687240
|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
邮箱:bfjxyyjs@bjtu.edu.cn
网站:https://mece.bjtu.edu.cn/cms/
电话:010-51682896
|
电气工程学院
|
邮箱:yubing@bjtu.edu.cn
网站:http://ee.bjtu.edu.cn/
电话:010-51688369
|
理学院
|
邮箱:flyou@bjtu.edu.cn
网站:http://sci.bjtu.edu.cn/cms/
电话:010-5168837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邮箱:wangz@bjtu.edu.cn
网站:http://mkszyxy.bjtu.edu.cn/
电话:010-51683209
|
软件学院
|
邮箱:lilei3@bjtu.edu.cn
网站:http://sse.bjtu.edu.cn/cms/
电话:010-51684092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邮箱:cuinn@bjtu.edu.cn
网站:http://aad.bjtu.edu.cn/
电话:010-51684824
|
语言与传播学院
|
邮箱:qlu@bjtu.edu.cn
网站:https://yyxy.bjtu.edu.cn/cms/
电话:010-51688622
|
法学院
|
邮箱:bchen@bjtu.edu.cn
网站:http://law.bjtu.edu.cn/
电话:010-51688708
|
研究生院
|
邮箱:bjtuyzb@bjtu.edu.cn
网站:https://gs.bjtu.edu.cn/cms/zszt/
微信公众号:bjtuyzb
电话:010-51688153
|
附件1:2020级硕士研究生档案政审表协议书等材料接收人信息.xlsx
附件2:户口迁移证图例.jpg
附件3:硕士生住宿补贴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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