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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 2020-05-17 相关院校: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
一、考生参加远程复试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
我院复试平台使用国家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场采用双机位视频监控模式。考生应按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并配合软件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如考生未进行测试,导致复试时出现网络设备问题,由考生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我院复试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系统。一旦国家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出现问题,立即进入腾讯会议系统。请学生提前进行账户注册。
(一)设备要求:
1、用于面试设备:1台笔记本电脑(摄像头和麦克风音响功能正常)或配有摄像头、麦克风和耳机的台式电脑;原则上摄像头应为高清摄像头;
2、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1部手机(支持安卓系统或ios系统,系统版本不能过低)或1台笔记本电脑或1台配有摄像头的台式机;用于复试监控的设备复试时须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录音、外放音乐、闹钟等任何可能影响复试全过程的应用程序;
3、用于联络的手机(研招网报名时提供的手机号),应保持电话畅通。如报考时填报的手机号码已更换,应提前向我院研招办报备;
4、考生参加复试前应再次检查电子设备网络并确保畅通,保证设备电量充足。
(二)网络要求:应保障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请使用宽带或畅通的4G网络。
(三)环境要求:独立的复试房间,明亮,安静,不逆光。
(四)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最新版考生操作手册链接为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考生须提前安装并熟练操作。
二、参加远程复试考生需准备的用品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2、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三、提交复试有关材料
请复试考生提前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上传资格审查材料(具体开始和截止时间请留意我院官网或公众号通知),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未上传资格审核材料、材料不齐全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1、应届生须在线上传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扫描版: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类获奖证书(如有)、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证明(如有)等材料。
2、往届生须在线上传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扫描版:身份证、准考证、工作证(如有)、大学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各类获奖证书(如有)、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证明(如有)等材料。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对于在读研究生,考生须在线上传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的扫描版;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4、如考生为外校调剂生,还须在以上基础上另外上传: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单或成绩证明。
注意:以上所有各类材料上传时须以“姓名+材料名称”的方式进行文件命名。例如:“XXX身份证”、“XXX准考证”。
四、考生参加远程复试要求
1、诚信复试。认真阅读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特别提示: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投屏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若有违反将按考试违规违纪予以处理。
3、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若有违反,视同作弊。不得由他人替考或任何方式助考。
4、复试前请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电脑自带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另一部电脑或手机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度角拍摄。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
见附图:
5、考生复试时正面免冠对准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视线不能离开屏幕。头肩部和双手须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画面中,面部清晰可见。发型整洁,素颜,不佩戴口罩,头发不遮挡耳朵,不带耳饰和头饰,不穿带有拉链的衣服。
6、复试过程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7、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复试流程
1、考生按规定时间启动指定软件或登录指定网络平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区,耐心等待,排队进行资格审核,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网络远程考场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的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手持身份证、准考证,配合进行报考资格在线审查、“人脸识别”身份验证核查、面试环境检查等。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我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面对“云复试”,请各位考生及时调整心态,积极备考,我们一起努力共同完成今年研究生招生复试。祝大家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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